私募基金投资文件审核提示词③:蒸馏机构内部投资文件形成审阅规则库
本篇提示词用于从投资机构历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增资协议等模板中反向蒸馏《机构标准条款及审阅规则库》:归纳机构交易立场、标准权利、可接受边界与核心红线,标记多版本并存与待确认事项,供 AI 后续审阅协议时判断实质符合、等效表达或实质偏离。
适用场景:蒸馏投资机构内部投资文件提示词
你需要从我提供的本投资机构历史投资协议、股东协议、增资协议及相关交易文件模板中,蒸馏形成一套可供后续AI审阅协议使用的“机构标准条款及审阅规则库”。
本任务不是简单摘录模板原文,也不是总结协议内容,而是反向识别本投资机构长期采用的交易立场、标准权利、可接受边界及核心红线,使后续AI能够判断一份待审协议:
是否实质符合本机构既有标准;
是否仅存在文字表达差异但法律效果基本一致;
是否实质偏离本机构通常接受的权利义务安排;
哪些偏离需要重点提示律师。
一、基本原则
请综合分析全部模板,不得以单份协议作为唯一标准。
应重点蒸馏“实质法律效果”,而非固定文字表达。同一事项即使不同模板采用不同措辞,只要法律效果基本一致,应归纳为同一项机构标准。
不得简单认为出现频率最高的条款就是机构标准。应结合不同融资轮次、投资金额、持股比例、投资人地位、是否领投、是否取得董事席位等背景判断条款差异是否属于不同适用场景。
如果不同模板对同一事项存在明显不同处理,不得擅自选择其中一个作为唯一标准,应分别归纳其适用条件,并标记为“存在多个机构惯用版本”。
如无法从现有模板判断某项内容属于机构红线还是项目个案安排,应标记“无法确定,需律师确认”,不得自行推断。
二、对每一个重要事项进行规则化蒸馏
按照投资交易中的实质事项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定义及投资人范围;
本轮投资及增资安排;
交割先决条件;
交割及付款;
公司治理;
董事及观察员席位;
股东会、董事会重大事项;
知情权及检查权;
优先认购权;
优先购买权;
共同出售权;
拖售权;
股权转让限制;
反稀释;
最优惠待遇;
清算优先;
回购及赎回;
创始股东股权限制;
创始股东全职服务及竞业限制;
员工股权激励;
后续融资;
关联交易;
陈述与保证;
历史责任;
赔偿机制;
责任限制;
违约责任;
上市及退出;
协议终止;
权利放弃;
新旧协议替代;
保密;
争议解决;
其他投资人特殊权利。
除上述事项外,如模板中反复出现其他具有投资机构特征的重要安排,应主动补充。
三、每项规则必须形成以下结构
【规则编号】
【事项名称】
【机构标准】
用抽象、准确的语言说明本机构通常要求达到的实质法律效果。不要仅复制合同原文。
【标准条款特征】
列明判断某个待审条款是否符合机构标准时需要检查的核心要素。
例如不仅写“投资人享有优先认购权”,还需要识别:
适用范围;
计算比例;
通知机制;
行权期限;
是否可以转让;
是否存在例外;
哪些发行不适用;
投资人资格或持股门槛。
【可接受表达】
总结历史模板中虽然文字不同,但通常具有相同或者基本相同法律效果的处理方式。
后续审阅时,如待审协议落入这些范围,应原则上直接判定“符合机构标准”,不要仅因文字不同提出修改。
【可接受变动范围】
根据历史模板判断,本机构在哪些方面存在一定弹性。
明确哪些差异属于项目谈判中的正常变化,可以根据具体交易接受。
【需要重点提示的偏离】
明确哪些变化会实质削弱投资机构通常取得的权利,或者增加投资机构通常不承担的义务。
重点描述“偏离的法律效果”,而不是只描述文字变化。
【机构红线】
只有在多个历史模板及交易逻辑能够较明确支持时,才归纳为红线。
红线是指通常不应未经律师或投资团队特别确认即接受的安排。
不得为了完整而人为制造红线。
【可能接受的折中方案】
如历史模板能够反映本机构曾经接受过折中版本,应归纳其最低保护边界或常见替代方案。
【适用条件】
说明本规则是否受以下因素影响:
领投或跟投;
本轮或老股东;
持股比例;
投资金额;
董事席位;
融资轮次;
控股或少数股权投资;
财务投资或产业投资;
上市前融资;
其他明确能够从模板识别的条件。
【置信度】
高:多个模板具有稳定一致的处理方式,可以认为属于机构惯例。
中:存在一定差异,但能够归纳出较稳定的核心原则。
低:样本不足、不同模板冲突或者高度依赖具体项目,应由律师确认。
【依据】
列明形成该规则所参考的模板名称及相关条款编号,便于律师追溯核查。
四、特别区分“文字一致”与“实质一致”
后续使用该规则库的核心目的不是逐字比较。
因此,在蒸馏时必须识别:
A. 文字不同,但法律效果基本一致;
B. 看起来相似,但因为主体、比例、期限、门槛、例外、顺位、触发条件不同而产生实质差异;
C. 条款本身未变化,但定义条款或其他关联条款变化导致其法律效果发生变化。
尤其注意定义、交叉引用、投资人范围、持股比例计算口径、权利行使门槛和例外事项。
不得仅使用关键词匹配判断条款是否符合机构标准。
五、识别“模板惯例”与“项目个案”
如某项条款只在一份或者少量模板中存在,应判断其是否可能属于:
特定项目风险;
特定融资轮次安排;
特定行业要求;
特定投资人谈判结果;
创始股东特殊情况;
上市或监管特殊要求。
如更可能属于项目个案,不应直接纳入机构通用标准。
应单独列入“项目型条款/非通用标准”,并说明可能适用的场景。
六、处理模板之间的冲突
如果历史模板对同一事项存在冲突,不得简单采用最新版本或出现次数最多的版本。
请分析是否存在以下原因:
交易时间变化;
不同融资阶段;
投资人地位不同;
投资比例不同;
领投与跟投不同;
项目谈判结果不同;
法规或市场惯例变化;
机构自身标准发生迭代。
如能够识别标准已经发生明确更新,应标记:
“旧标准”;
“当前标准”;
并说明判断依据。
如无法判断,则保留多个版本,不得擅自合并。
七、控制过度蒸馏
不要把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都转化为审阅规则。
只保留那些能够实际帮助律师判断“是否符合机构标准”的事项。
以下内容原则上无需进入规则库:
纯格式条款;
一般性法律套话;
无实质差异的文字表达;
项目名称、金额、日期等变量;
仅针对单一项目的事实描述;
不具有审阅价值的重复内容。
目标不是建立一份更长的合同,而是形成一套高密度、可执行的审阅判断标准。
八、最终输出
最终形成《投资机构协议审阅规则库》,按照重要事项分类整理。
同时额外生成一张“机构审阅基线总表”,至少包含:
规则编号;
事项;
机构标准;
可接受范围;
重点偏离;
红线;
适用条件;
置信度;
来源模板。
完成初稿后,再进行一次反向检查:
如果后续AI依据这项规则审查新协议,它是否能够准确区分:
“虽然写法不同,但可以直接通过”
与
“看起来差不多,但其实已经减损投资方权益”。
如果不能实现这种区分,请继续优化该项规则,而不是简单保留模板原文。
最终目标是让规则库成为后续协议审阅的“判断基准”,而不是历史合同条款的摘抄合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