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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licheng-AI-tutorials/blob/main/docs/civil-litigation-series-overview-ABL-20260827-V1.md

民事诉讼 AI 实战系列

版本:2026-08-27|作者:李成律师 面向中国大陆民事诉讼实务,讲的是"把 AI 用在诉讼案件的哪一步、怎么用、怎么验收"。 全部法律依据均已回官方来源逐字核对,核验日期与来源写在各篇文末。


怎么读这套东西

先读《总则》。 其余九篇都建立在它上面——能力边界、保密分级、反编造纪律、模板复用四步法、期限速查表、交付验收方法都写在那里,分篇不再重复。跳过总则直接看分篇,会觉得每篇都缺一块。

分篇按诉讼推进顺序编号,编号即建议使用顺序。 不必通读,办到哪一步看哪一篇。


篇目

#篇目对应阶段文件
总则诉讼 AI 工作总则全程诉讼AI工作总则-ABL-20260827-V1-新建总则统一能力边界与反编造纪律.md
诉前评估与诉讼策略接案至决定起诉诉前评估与诉讼策略-ABL-20260827-V2-按新标准重写并补入经核验法律依据.md
证据整理与证据目录立案前后至举证期限届满证据整理与证据目录-ABL-20260827-V2-按新标准重写并补入证据规定依据.md
起诉状、答辩状与上诉状起草立案、应诉、上诉起诉状答辩状与上诉状起草-ABL-20260827-V2-按新标准重写并补入文书记明事项依据.md
庭审举证与质证举证期内准备至庭审当日庭审举证与质证-ABL-20260827-V1-由原举证质证代理词篇拆出并展开庭上举证实操.md
庭前对抗演练与庭审提纲开庭前两周至开庭当日庭前对抗演练与庭审提纲-ABL-20260827-V3-改为投喂全部案卷并增设完整模拟开庭.md
代理词撰写庭前搭框架,庭审后定稿代理词撰写-ABL-20260827-V1-由原举证质证代理词篇拆出并独立成篇.md
庭后复盘与裁判文书深读庭审后至上诉期届满庭后复盘与裁判文书深读-ABL-20260827-V2-按新标准重写并补入再审情形与二审处理依据.md
强制执行与财产线索文书生效、履行期届满后强制执行与财产线索-ABL-20260827-V2-按新标准重写并补入执行管辖与追加被执行人依据.md
结案归档与知识沉淀结案结案归档与知识沉淀-ABL-20260827-V1-由原庭审提纲归档篇拆出并重写.md
上市挂牌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任务提示词)非诉·年度批量上市挂牌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ABL-20260827-V2-统一命名与脱敏并接入总则纪律.md

第四篇与第六篇原为一篇,现拆开——举证质证是庭上的动作,代理词是庭后的文章:前者要准备的是可以当庭念出来的表述(含六类当庭情形的应对话术),后者要准备的是合议庭能据以下判的论证。两者的准备方式没有共同点,放在一篇里会互相稀释。

附篇不是教程,是一份可直接投喂给智能体的任务提示词,收在这里是作为提示词颗粒度的标杆。


每篇的结构

内容
这一步真正难在哪 —— 不是痛点套话,是具体的失败场景
开工前必须先有什么 —— 输入清单,写清最低要求与缺失后果
主提示词 —— 可整段复制,含纪律条款、输出格式与失败处理
分步要点 —— 每步律师要看什么
AI 在本环节的典型出错方式 —— 带识别信号与处置方法
交付验收清单 —— 勾选式,可由他人独立执行
本篇涉及的法律依据(已核验) —— 条号、要点、施行日期、核验来源与日期

各篇按内容需要可增设小节(如第四篇的"当庭补充举证六类情形"、第五篇的"完整模拟开庭")。

第五节和第六节是这套教程与一般 AI 使用指南的主要区别所在。


三条贯穿全系列的规矩

一、AI 负责穷尽和排列,律师负责判断和承担。 材料清点、要素抽取、格式转换、穷举对照交给 AI;法律结论、策略拍板、对外文书定稿、期限确认由律师完成。

二、法条不接受 AI 直接输出,案号检索不到就删,统计必须附样本量。 AI 在法律引证上的错误不是偶发,是稳定的行为模式:条号位移(法律修正后序号变动而训练语料两版混杂)、引用已废止的司法解释、生成格式完美但不存在的案号。《总则》第三节写了识别方法和一段可直接复制的引证核验提示词。

三、脱敏是为了让材料能上云,不是为了减少 AI 能看到的信息。 凡是"减了材料就做不成"的环节——最典型的是庭前对抗演练——正确做法是整场在本机进行,而不是把材料删减后拿去上云。宁可用本地的较弱模型跑一场真的,不要用云端的强模型跑一场假的。

另加一条:无法核实的标【待核验】,不用推测填补。 【待核验】不是免责声明,是待办事项,必须写全五要素:事项、原因、核验方式、责任人、期限。

本系列自身也守这条。本次编写中有四处未能自官方来源确认,已在相应篇目明确标注、未混入正文当作结论:

事项所在篇
《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发文字号(最高法官网公布文本未标注,坊间常引的文号未获确认,故全系列不引用文号)第一篇
《证据规定》关于证人应客观陈述亲身感知事实、不得使用猜测推断评论性语言的具体条号第四篇
法释〔2016〕21 号(变更、追加当事人)的 2020 年修正版条文文本;《民事诉讼法》中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报告财产、限制出境与信用惩戒的条文序号(所用公开全文在第 251 条后中断)第八篇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保存期限与电子化归档的部门规章依据第九篇

关于法律依据的时效

各篇文末的依据表标注了核验日期。距核验日超过 6 个月的,使用前重新核验一次;涉及重大案件的,每次使用前都核验。

法律依据的核验来源顺位:全国人大法律法规库 → 中国政府网 → 最高人民法院(含公报)→ 主管部委官网 → 商业法律数据库。


脱敏说明

本系列为公开版,全部篇目不含任何在办案件、委托人、对方当事人信息,不含内部路径、账号与项目细节。提示词中的占位符(【】括起的部分)需按实际案件替换后使用。


本系列内容仅为工作方法说明,不构成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

内容同步自 GitHub 仓库,仅作为工具教程与工作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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