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4619·新三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4-11-01 | 审核问询共 1 轮 | 本文档基于审核期间全部公开问询回复文件提炼(截至 2026-08-23) 依据文件:《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4-08-26 披露,回复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问询函》,下称"问询回复");配套《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4-06-28) 中介机构:主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文号天健审〔2024〕4644 号) 特别背景:公司曾于 2016-05-04 至 2021-07-13 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证券代码 837259,股转系统函〔2016〕3084 号同意挂牌、股转系统函〔2021〕1747 号同意终止挂牌),本次系摘牌后二次申报。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图维科技是专业的地下空间资产数智化服务商,立足智能电网领域,为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资产数字化服务(电力管线普查、电网数据运营维护)和资产智能化产品,2023 年营业收入 19,286.05 万元、综合毛利率 53.17%,实际控制人为贾晓刚、谢育红(合计直接持股 23.56%),子公司浙江新图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收入 7,494.00 万元占 38.86%。首轮问询 7 个问题,法律问题集中于问题 1(安全生产制度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有效期不满 6 个月、注册建造师配备与挂靠排查)、问题 2(招投标合规——公开招投标占比 60.28%/70.12%)、问题 7(1)(员工持股平台唯途投资、杭州汇图——公开转让说明书误勾选"不适用"的披露补正)、问题 7(3)(特殊投资条款:与长缆科技《战略合作终止暨股份回购协议》、与余杭国投/余杭产投的分红补偿权及表决权委托条款终止)、问题 7(4)(前次挂牌事项);问题 3(收入确认及毛利率)、问题 4(客户集中度较高——国家电网)、问题 5(存货及供应商)、问题 6(期间费用)为纯业务财务类。
二、法律问题总览
| 轮次 | 问题编号 | 问题主题 | 法律类别 | 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
|---|---|---|---|---|
| 首轮 | 1(1) | 数字化服务外业及智能化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制度、应急演练与执行 | 环保与安全生产 | 是 |
| 首轮 | 1(2) | 建筑业企业资质应配备的注册建造师人数专业(输变电三级资质标准)、技术负责人执业经历、有无挂靠 | 重大合同与业务资质 | 是 |
| 首轮 | 1(3) |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D333083859,2024-12-31 到期)续期准备及无法续期影响 | 重大资质 | 是 |
| 首轮 | 2 | 招投标订单占比(60.28%/70.12%)、先服务后投标情形、应招标未招标、围标串标及商业贿赂排查 | 重大合同与业务合规;诉讼处罚 | 是 |
| 首轮 | 7(1) | 员工持股平台唯途投资、杭州汇图的设立目的、入股价格(7.31 元/股)、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合规性、200 人核查、资金流水专项核查 |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 | 是 |
| 首轮 | 7(2) | 子公司新图维按准则第二十至二十四条补充披露 | 程序性事项 | — |
| 首轮 | 7(3) | 特殊投资条款:长缆科技《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两份补充协议(回购权、最惠待遇、特别保护权利恢复条款)经 2024-08《战略合作终止暨股份回购协议》终止仅保留回购权;金投智恒回购权 2023-12-08 终止;余杭国投、余杭产投分红补偿权及表决权委托 2023-12-15 终止;贾晓刚、谢育红履约能力(房产+理财 3,040 万元+可得分红 2,824.16 万元,回购价款上限 2,018.75 万元) | 对赌与特殊权利条款 | 是 |
| 首轮 | 7(4) | 前次挂牌事项:2016-05-04 至 2021-07-13 挂牌期间信息披露一致性、公司治理、发行融资、股票交易合法合规性、公开承诺履行、受处罚情况、摘牌期间信访举报 | 程序性事项/信息披露 | 是 |
| 首轮 | 3、4、5、6 | 收入确认及毛利率、客户集中度较高、存货及供应商、期间费用 | 纯业务/财务类 | — |
20 类清单逐项核对: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未见专项问询(前次挂牌期间的股权变动经问题 7(1)(4) 带及);出资瑕疵—未见专项问询;股权代持—问题 7(1) 专项核查(资金流水核查、未披露代持排查);实控人认定—未见专项问询(贾晓刚、谢育红系既定实控人);对赌/特殊权利—问题 7(3);员工持股—问题 7(1);关联交易—未见专项问询;同业竞争—未见专项问询;土地房产—未见专项问询;重大合同/资质—问题 1;诉讼处罚—问题 1、2(无处罚检索);社保公积金—未见专项问询;税务—未见专项问询;分红—问题 7(3)(余杭国投/余杭产投 8% 分红补偿条款已终止);环保安全—问题 1(1);数据合规—未见专项问询;境外架构—未见专项问询(子公司香港新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独立性—未见;新增股东/突击入股—未见专项问询(2021-2022 年长缆科技等增资经问题 7(1)(3) 带及);其他—问题 7(4)。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1. 首轮问题 1:安全生产与建筑业企业资质(问询回复第 3–17 页;txt 行 113–824)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1)–(3))
- (1)公司日常业务环节安全生产、安全施工防护、风险防控等措施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 (2)公司及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应配备的专业注册建造师人数及专业情况,技术负责人执业经历,持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是否存在专业执业人员挂靠外单位或借用外单位专业执业人员挂靠的情形。
- (3)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续期准备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如存在是否对正常开展业务构成不利影响。
-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就公司是否存在专业持证人员挂靠、开展业务所需资质是否齐备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安全生产费计提使用是否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对应(1):数字化服务外业环节(仪器搬运、开关井盖、下井作业等现场采集)已制定《安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安全岗位职责》《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现场作业安全规范重点注意事项》《外勤作业进入用户管理制度》《夏季作业人员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等制度及《触电事故应急预案》《交通意外事故应急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执行措施包括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安全专员、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现场作业规范穿戴安全帽/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并设防护栏、隔离围栏、安全警示标志及气体检测仪、验电器、绝缘手套、通风机等防护设备、工程质安组每季度至少一次监督巡视及项目部每三月至少一次安全会议;智能化产品生产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按区域落实责任部门。据信用浙江《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无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无处罚、无纠纷。
- 对应(2):资质与人员配备——公司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浙)JZ 安许证字[2013]012665,有效期至 2025-06-19)、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4-3-00339-2012,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2030-04-2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D333083859,2024-12-31 到期)、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33420356,2028-11-16)、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乙测资字 33504901,2026-12-14),子公司华基电力持施工劳务资质(D333316954,2028-05-25),另取得软件企业证书、CMMI 证书、ITSS 证书(非强制)。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应配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公司实际配备 7 名(1 名一级注册建造师浙 133200620080****、6 名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均为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应配不少于 5 人;技术负责人周自 2009 年 1 月起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拥有 10 年以上执业经历,华基电力技术负责人叶亦具 10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挂靠排查——相关专业人员均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申报,经信用浙江《企业专项信用报告》及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告期无资质挂靠处罚及纠纷。
- 对应(3):D333083859 号证书(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2024-12-31 届满,依《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应于届满 3 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延续,公司已启动续期准备;同时论证即便届满后无法续期或被取消,公司可依托现持有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等承接相应业务、不构成对正常开展业务的不利影响。
- 核查程序:查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与应急预案、安全培训/会议/检查记录、访谈安全生产负责人;取得《企业专项信用报告》;访谈实控人、业务部门及人事负责人;核对建造师注册信息与劳动合同;核对资质续期条件。
- 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专业持证人员挂靠的情形;公司开展业务所需的资质齐备;续期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执业提示:涉及建筑施工业务的新三板企业,资质问询已细化到"注册建造师人数与专业逐名列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申报记录+劳动合同匹配",挂靠排查的标准证据组合是劳动合同+平台注册+信用报告+无处罚检索;对临期资质(不足 6 个月)除论证续期程序外,还应披露"无法续期时的业务替代安排"(以更高等级或并列资质承接)以阻断持续经营质疑。
2. 首轮问题 2:招投标合规(问询回复第 18–37 页;txt 行 825–1899)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1)–(3))
- (1)补充披露招投标获取订单比例、参与方式及决策程序、主要合同情况(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金额、签署时间、履行验收情况)。
- (2)订单获取方式是否符合招投标法律法规,有无不满足竞标资质获取项目、应履行招投标程序而未履行、先服务后投标的情形,如有一并说明数量、占比、有效性合规性、是否偶发、风险防控措施及处罚风险。
- (3)主要竞争对手基本情况及家数、有无招标失败或流标;项目招揽有无围标、串标、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就招投标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及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对应要点)
- 披露与程序:报告期通过公开招投标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838.04 万元(60.28%)、13,519.69 万元(70.12%),商务谈判等非公开招投标方式 7,142.20 万元(39.72%)、5,760.14 万元(29.88%);公司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制定投标管控流程——投标前期决策(相关部门评审项目风险及人员资质技术实力,填写《投标项目申请》经批准后执行)、投标文件提交(商务部拆分招标要求、多级审核形成终稿并按时递交或上传平台)、投标后期跟踪(缴纳中标服务费、签订合同)。
- 主要合同情况:报告期内通过招投标获得主要合同已列表披露合同名称、客户名称、关联关系、合同金额、签署时间、履行及验收情况;下游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
- 合规排查:回复论证订单获取方式合法合规、不存在不满足竞标资质获取项目、应招标未招标及先服务后投标的情形【该等情形的具体排查结论以问询回复及签章版法律意见书为准,待核验】;招投标项目主要竞争对手家数、招标失败或流标情况已说明;未发现围标、串标及商业贿赂或变相商业贿赂情形。
- 核查意见:公司招投标合法合规、公允,对持续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
执业提示:客户以国家电网体系为主的服务商,招投标问询的核心风险点是"先服务后投标"(即先实施后补程序),回复必须明确逐项排查并说明占招投标订单的比例及风控措施;投标内控三阶段(前期决策/文件提交/后期跟踪)留痕文件(《投标项目申请》、多级审核记录)是自证合规的低成本证据。
3. 首轮问题 7(1):员工持股平台唯途投资、杭州汇图的披露补正与合规性(问询回复第 130–140 页;txt 行 6079–6300)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①②节录)
- ①在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补充披露唯途投资、杭州汇图设立目的、设立时间、合伙人入股价格、定价机制、定价依据、是否属于股权激励及股份支付计算方式。
- ②说明唯途投资、杭州汇图是否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是否履行决策程序,员工出资方式是否合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流转、管理及退出机制;股东人数穿透计算后是否超 200 人。请会计师对股份支付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确认依据发表意见;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就资金流水核查充分性、入股价格异常与代持未披露、未解除代持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对应要点)
- 平台沿革与定价:公司共有唯途投资、杭州汇图两个员工持股平台;杭州汇图 2021 年 9 月增资入股价格为 7.31 元/股,低于 2022 年 1 月长缆科技等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 9.07 元/股;公司以外部投资者增资价格作为授予权益的公允价值进行股份支付处理(计算过程详见回复引用之"股份支付计算方式"部分);杭州汇图部分合伙人份额曾由实际控制人贾晓刚收回(2022 年 4 月、2023 年 7 月两次变动),其中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判断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杭州汇图合伙协议曾约定贾晓刚将其出资额 1.9006 万元以每 1 元出资额 1 元的价格转让事项(详见回复表格),其出资份额变动及股份支付处理已逐笔列示。
- 合规性论证:公司补充披露平台设立目的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设立时间、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来源(自有/自筹资金)、决策程序(相应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论证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申请挂牌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股的监管指引要求》及《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7 号》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载体、人数、流转与退出机制要求;股东人数穿透计算后未超 200 人。
-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员工持股平台披露补正后符合监管指引要求、资金流水核查充分有效、不存在入股价格明显异常下的未披露代持及不正当利益输送、不存在未解除未披露代持及纠纷;公转书"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不适用"的勾选错误已更正。
执业提示: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栏目误勾选"不适用"而实际存在持股平台的,属于低级但必然被问询的披露瑕疵——回复应以"设立目的+入股价格与同期外部投资人价格的差异+公允价值(取外部投资人增资价)+股份支付费用"四要素重构披露;实控人从平台收回离职员工份额的,需按《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判断是否二次确认股份支付。
4. 首轮问题 7(3):特殊投资条款的终止与存续回购安排(问询回复第 178–186 页;txt 行 8645–9024)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①②③)
- ①结合贾晓刚、谢育红二人的资产状况及信用状况,综合评估是否具备足够偿付能力,若回购条款触发是否导致实控人短期内无法清偿负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隐患,是否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构成不利影响。
- ②对贾晓刚、谢育红与长缆科技约定的特别保护权利条款进行核查,是否实质性包含《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禁止性条款,触发条件在挂牌期间有无触发的可能性,实际义务承担方是否包括公司,是否影响实控人控制、导致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受限、侵害中小股东权益,公司能否满足《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要求。
- ③核查公司是否存在尚未解除、尚未披露的特殊投资条款。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对应①:回购义务主体资产与信用——贾晓刚、谢育红名下 3 套杭州市房产按同小区网络查询房价×建筑面积估算可变现价值约 2,549.73 万元;截至 2024-08-02 名下理财产品合计约 490.00 万元;据《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644 号),公司 2022/2023 年净利润 4,270.26 万元、4,509.30 万元,截至 2023-12-31 累计未分配利润 11,987.09 万元,二人合计直接持股 23.56%、按比例享有可得分红收益 2,824.16 万元;取得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经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资信良好;二人出具声明确认无大额债务逾期或失信、可通过资产处置变现和现金分红筹措资金。回购价款测算——长缆科技 2021 年 12 月认购定向发行 200 万股、9.07 元/股、投资款 1,814 万元;依 2024 年 8 月公司、贾晓刚、谢育红与长缆科技签订的《战略合作终止暨股份回购协议》(《终止协议》),约定公司于新三板挂牌满足大宗交易条件后尽快完成回购;回购价款公式 E=A+A×B×C/365-D(入股价款+6% 年化利息-分红 100 万元),假设 2024-08-31/09-30/10-31 回购分别为 2,000.56 万元、2,009.51 万元、2,018.75 万元,义务人应在收到通知后 90 日内支付;房产及其他个人资产约 3,040 万元+可得分红约 2,800 万元高于回购金额,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隐患,不影响控制权稳定。
- 对应②:特别保护权利条款终止——2024 年 8 月《终止协议》约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中关于增资前估值及让渡条款(《战略协议》第四条 1.2)、最优惠待遇(第四条 1.3)、特别保护权利恢复条款(第四条 1.5,原约定特别保护权利自公司提交辅导验收申请之日起终止、若合作期限内未能实现上市等特定情形自动恢复效力)等股东特殊权利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全部且不可撤销地终止、自始无效;贾晓刚、谢育红与长缆科技之间仅保留回购权。2021 年 12 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原特殊权利包括:公司 2021 年度扣非净利润预期 3,500 万元未达预期时双方后续合作收益让渡、约定期限内未实现上市时回购权、最优惠待遇、特别保护权利;2024 年 1 月《补充协议》及《补充协议(二)》已将让渡条款与最惠待遇的责任主体由"公司及贾晓刚、谢育红"变更为"贾晓刚、谢育红"。逐条比对《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1-8 对赌等特殊投资条款"8 项应清理情形列表核查,现行有效条款均不属于应清理情形(义务承担方为实控人、无市值挂钩、无一票否决等)。
- 对应③:全部条款清理沿革——长缆科技:2024-08《终止协议》解除、自始无效,仅保留实控人回购权(挂牌满足大宗交易条件后尽快回购,挂牌申请终止或未通过则尽快支付完毕全部回购款项,长缆科技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义务);金投智恒:2021 年 12 月《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补充协议》约定 2025-06-30 前未实现 IPO 时回购权及挂牌出售股份时以不低于约定价格参与竞买并承担转让费用 50%,2023-12-08 各方签署《终止执行投资保障条款协议》终止且不可恢复;余杭国投、余杭产投:2022 年 11 月《协议书》约定分红补偿权(未在约定期限内上市且每年分红低于投资金额 8% 时由贾晓刚补足)及贾晓刚代为行使股东大会投票权的表决权委托,2023-12-15 各方签署《终止执行投资保障条款协议》终止且不可恢复;公司不存在作为义务承担主体的情形、无未披露未解除条款。
- 核查意见:回购义务主体贾晓刚、谢育红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失信隐患;特殊投资条款签署、修订、解除已履行必要内部审议程序,现行条款符合《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不存在应清理情形;已解除条款终止过程无纠纷、无损害股东利益;无未披露未解除条款。
执业提示:本案的"特别保护权利"是国资委背景投资人(余杭国投、余杭产投)常见的"分红补偿+表决权委托"组合,表决权委托直接触及实控人认定与治理有效性,挂牌申报前必须书面终止(《终止执行投资保障条款协议》)而非仅停止执行;与产业投资人(长缆科技)的战略合作终止采用"《战略合作终止暨股份回购协议》保留实控人回购权+以公司挂牌并满足大宗交易条件为回购启动点"的结构,回购义务人 90 日付款义务叠加股权价值(3,040 万元资产+2,800 万元分红收益)测算,构成新三板挂牌期存续回购的完整履约能力论证。
5. 首轮问题 7(4):前次挂牌事项(问询回复第 187–192 页;txt 行 9029–9240)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①②节录)
- ①本次申报披露的信息与前次申报挂牌及挂牌期间披露的信息一致性,重大差异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内控有效性。
- ②前次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发行融资、股票交易方面的合法合规性,有无违反公开承诺情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受处罚情况、整改情况及对挂牌影响;摘牌期间是否存在信访举报情形。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对应要点)
- 一致性:公司于 2016-04-15 取得股转系统函〔2016〕3084 号《关于同意浙江图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2016-05-04 挂牌(证券代码 837259);依股转系统函〔2021〕1747 号自 2021-07-13 起终止挂牌。本次申报《公开转让说明书》按证监会公告[2023]24 号版准则编制(前次为证监会公告[2013]50 号版),差异主要因披露期间不同、公司情况变化及适用规则不同:重大事项提示重新厘定(新增特殊投资条款风险等)、注册资本由 1,200 万元增至 4,661.576 万元、行业分类由"M7440 测绘服务"调整为"I6550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描述更新(电力管线信息化服务商→地下空间资产数智化服务商)、子公司由 2 家变为新图维(100%)、华基电力(100%)、香港新联网(新图维持股 100%)、董监高换届补选、收入确认政策新增资产智能化产品安装服务确认方法。
- 合规性:前次挂牌期间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发行融资、股票交易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开承诺情形;经查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在前次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处罚情形;摘牌期间不存在信访举报情形【具体结论以问询回复及签章版法律意见书为准,待核验】。
- 核查意见:披露差异合理、内控有效;前次挂牌及摘牌期间合法合规、无处罚及信访举报。
执业提示:二次申报项目需将前次挂牌期间(2016-2021)作为延伸核查期逐项背书,本案例的差异披露表(重大事项提示/注册资本/行业分类/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子公司/董监高/收入确认政策八项)可作为此类回复的固定框架;主营业务定位从"测绘服务"到"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的重分类,须与资质(测绘资质仍保留)和收入结构匹配,避免行业归类与业务实质脱节。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 轮次 | 问题 | 不详述原因 |
|---|---|---|
| 首轮 3 收入确认及毛利率、4 客户集中度较高(国家电网体系)、5 存货及供应商、6 期间费用 | 纯业务与财务类问题 | |
| 首轮 7(2) 子公司信息披露 | 程序性披露事项(按《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条补充披露新图维业务及财务情况) | |
| 首轮 1 中安全生产费计提使用 | 明确由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补充核查,属财务合规事项 |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 ①问询函原文:审核问询函原文未单独取得,问询要点以问询回复引用部分为准;《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全文未单独取得,律师意见以问询回复"核查意见"部分转述为准。
- ②签章页/文号:问询回复文末发行人、海通证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天健所签章页经办人员签字在 txt 中未呈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二)》《战略合作终止暨股份回购协议》《终止执行投资保障条款协议》(金投智恒、余杭国投/余杭产投各一份)全文未附,仅摘录核心条款;贾晓刚、谢育红《股份回购声明》全文未附。
- ③文本质量:问询回复为 pdftotext 产物,问题 7(1) 平台沿革表格与问题 7(3) 特殊投资条款清理表存在列错位;注册建造师姓名以"周**"等脱敏形式呈现;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续期申请的受理文号截至回复出具日尚未取得【待核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