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301558·深市创业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上市日期:2023-09-28;问询轮次:本批次可提取 TXT 为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其他轮次以扫描版清单存在;依据文件:2022-01-0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03-1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5-16《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5-16《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8-0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8-1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12-01《8-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12-01《8-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12-01《8-1-3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12-01《8-1-4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3-04-25《8-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3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4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及相应会计师回复;本批次可读发行人 TXT 为2022-08-1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中介机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跨境电商零售及相关物流服务,依托平台物流、邮政小包和国际专线承接跨境包裹。可读 TXT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集中追问六个相互衔接的法律和合规子问题:物流渠道的订单结构和持续性、邮政小包的海关和邮政合规、境内出口与目的地国家规则、物流合同权利义务和损失责任、物流业务对发行人的必要性,以及大型快递企业竞争对轻资产物流模式的影响。由于其他26份轮次文件属于扫描版,无法从文本层恢复其原子问询;本文件将可读问题完整详述,并在待核验部分逐项列出扫描版标题,避免把未提取文件中的潜在法律问题误写成“没有”。
二、法律问题总览
| 轮次 | 问题编号 | 问题主题 | 法律类别 | 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
|---|---|---|---|---|
| 发行注册前各轮 | 问题1至问题若干 | 业务、收入、客户、成本及财务核查 | 纯业务/财务类 | 以扫描版为准 |
|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 问题1 | 物流渠道、邮政小包、出口合规、物流合同、必要性和竞争 | 重大合同/经营资质;境外架构/红筹/外汇;独立性;其他律师问题 | 是 |
20类法律问题逐项筛查
| 序号 | 法律类别 | 本批次筛查结果 |
|---|---|---|
| 1 | 历史沿革/股权变动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2 | 出资瑕疵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3 | 代持/返还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4 | 实控人/一致行动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5 | 对赌/特殊权利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6 | 员工持股/激励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7 | 关联方/关联交易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8 | 同业竞争 | 可读TXT涉及竞争格局,详见本节;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9 | 土地/房产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10 | 重大合同/经营资质 | 邮政、物流和跨境运输合同,已详述 |
| 11 | 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 海关行政合规及处罚查询,已详述 |
| 12 | 劳动用工/社保公积金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13 | 税收 | 出口、目的地税收及低值免税规则,已详述 |
| 14 | 利润分配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15 | 环保/安全生产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16 | 数据合规/个人信息 | 物流订单、客户信息及海关申报信息,已纳入合同合规核查 |
| 17 | 境外架构/红筹/外汇 | 目的地国家海关、邮政和外汇规则,已详述 |
| 18 | 独立性 | 物流商合作稳定性和对外部渠道依赖,已详述 |
| 19 | 新增股东/发行人股东 | 可读TXT未涉及;其他轮次扫描版待核验 |
| 20 | 其他律师问题 | 创业板定位、轻资产模式持续经营,已纳入详述 |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一)物流渠道、邮政小包和跨境运输合规
问询要点(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问题1,TXT第52-1210行,PDF回复第1-27页)
(1)说明平台、邮政小包、国际专线及其他物流渠道的订单数量、收入占比、变化趋势、渠道差异和业务风险,说明合作稳定性及可比公司情况;
(2)说明邮政小包的业务模式、发行人是否使用中国邮政国际小包和国际E邮宝、未来使用安排、合规基础及政策变化风险;
(3)说明中国出口及目的地国家的海关、税收、邮政和外汇规则,谁负责报关、缴税、申报和承担违规责任;
(4)逐一说明与中国邮政、橙联(中国)、香港云途物流、北京燕文物流深圳分公司、递一(深圳)等物流商合同的服务内容、价格、报关责任、时效、丢失损坏赔偿和违约责任;
(5)说明物流服务在发行人业务中的必要性、未来发展计划、渠道替代和合作稳定性;
(6)说明顺丰、国际快递及其他大型物流企业进入跨境电商物流市场后,对轻资产模式、收入、毛利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第(1)项,回复按万单列示2019至2021年渠道订单:平台渠道456.91万单、934.13万单、1,184.37万单,占25.57%、47.77%、45.68%;邮政渠道1,140.83万单、329.14万单、314.01万单,占59.19%、17.97%、13.86%;国际专线117.85万单、462.47万单、694.81万单,占14.18%、34.13%、40.13%;其他渠道13.83万单、0.26万单、9.10万单,占1.05%、0.13%、0.33%,合计1,729.41万单、1,725.99万单、2,202.29万单。回复将邮政渠道下降解释为疫情及国际运输变化,将国际专线上升解释为渠道优化和时效需求。
- 对第(1)项收入和客户,回复载明 Shopee 收入由1,611.73万元增至23,850.05万元,Lazada 收入由7,260.16万元增至10,493.70万元;物流服务收入2021年44,384.42万元,占收入19.58%,净利润1,735.57万元,占11.09%;2020年物流收入60,210.60万元,占30.20%,净利润5,820.74万元,占27.16%;2019年物流收入33,052.56万元,占21.10%,净利润4,154.94万元,占27.09%。这些数据说明物流业务重要但并非全部收入来源。
- 对第(2)项,回复说明邮政小包使用中国邮政国际e邮宝和国际小包,服务依托中国海关、万国邮政组织成员网络及邮政渠道规则;公司根据订单需要选择渠道,未来仍保留平台、邮政和国际专线组合,不把单一邮政渠道作为唯一物流方案。风险在于海关、税收、外汇、邮政政策变化可能导致渠道暂停或成本上升;子午康成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因税款、处罚、滞纳金和损失产生的现金补偿。
- 对第(3)项,回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条、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万国邮政公约》及海关总署令第2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东莞海关于2020-09-16回复,发行人未因跨境物流模式受到行政处罚;义乌海关于2022-04-26回复,发行人自2016年以来未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发行人并非所有包裹的报关主体,报关企业或寄件主体依其申报职责承担真实、准确、完整申报责任,公司通过物流商和客户规则控制禁止品、申报信息及税费风险。
- 对第(4)项,回复逐项核对合同:与中国邮政东莞、浙江义乌分支机构的合作按国家统一资费执行,中国邮政负责邮政渠道和相应报关环节,时效按公开承诺及合同规则计算,国际e邮宝的丢失、损坏、延误按合同约定赔付;与橙联(中国)约定预付账户、费用结算、进出口报关和客户信息,因物流商原因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责任以申报价值或3倍服务费为限,延误责任按合同排除或限制;与香港云途物流约定预充值、出口进口及末端派送,时效按报价或网站规则,损失按有效报价和服务规则处理;与北京燕文物流深圳分公司约定准确提交申报信息、燕文办理报关、禁止品控制、参考时效和选定产品的损失赔付;与递一(深圳)约定报价单价格、报关运输责任及非其原因造成的延误、损坏不承担责任。
- 对第(5)项,回复将物流必要性与跨境电商订单履约、平台评价、国际专线时效和客户选择联系起来。墨西哥专线自然日时效为9至13天,妥投率超过98%,比部分传统渠道快30%以上;公司未来继续根据目的地、订单类型和时效要求配置多元物流,任何单一物流商合作终止均可通过其他渠道替代。
- 对第(6)项,回复引用市场数据:2020年跨境B2C出口物流市场约4,764.2亿元,预计2025年超过1万亿元;行业CR10约3.1%、CR30约4.1%,竞争较为分散。顺丰收购 Kerry 后大型快递企业进入可能压低物流价格和毛利,但公司轻资产模式依靠渠道组合、系统算法和专线服务维持差异,物流收入与毛利可能受竞争影响,按整体收入和净利润占比分析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核查程序
发行人律师、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查阅邮政及物流合同、报价单、订单和仓储物流记录,访谈中国邮政、橙联、云途、燕文、递一及业务负责人;获取东莞海关2020-09-16、义乌海关2022-04-26书面回复,检索《海关法》《邮政法》《万国邮政公约》及海关总署令243号;复核订单数量、收入占比、损失赔偿、物流商结算及海外律师意见。
核查意见
律师和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通过物流商和平台履行跨境物流服务,合同对价格、报关、时效及损失责任有基本约定;公司未被海关处罚,邮政小包业务不因使用邮政渠道而当然违法。发行人对客户和物流商提供的信息仍负有合同管理、平台合规和信息披露责任;目的地国家法规、税收和海关责任依外方法律意见和具体交易结构判断,不能将中国海关结论外推至全部境外司法辖区。
执业提示
跨境物流问询应把订单渠道、运输合同、报关主体、目的地规则和个人信息流转分开核验。合同中“损失责任限额”只解决商业赔偿,不等于免除海关、税务或邮政监管责任;对平台订单中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和申报信息,还应留存授权、最小化使用、传输和保管规则。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可读 TXT 未出现历史沿革、出资、代持、对赌、员工持股、关联交易、土地房产、劳动社保、利润分配和诉讼案件的具体原子子问;相应轮次文件在扫描版清单中,因无可检索文本,不能据此确认不存在。收入、订单、客户、成本、毛利和净利润的比较属于纯业务/财务事项,除与物流合规和独立性直接相关的比例外不另作法律详述。上市后重大资产重组问询未见于本批次可读文件。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 问询原文:其他轮次原始问询和回复未形成可检索文本,需逐页复核扫描版黑体问询原文及律师意见。
- 签章及文号:可读回复首页中信证券、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已提取;扫描版对应文件的签章和补充文号待核验。
- TXT质量:以下扫描版无法提取文本:2023-04-25《8-2-4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2-3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2-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2-1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4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3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3-04-25《8-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12-01同名8-1及8-2系列16份文件、2022-08-01《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8-01《2-3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5-16《1-1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5-16《1-2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5-16《2-1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5-16《2-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2022-03-1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3-14《2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2022-01-05《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2-01-05《2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均标注为扫描版无法提取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