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实战32|企业补完更新资料后,让Agent先做增量核查,再更新法律文件
上一项工作已经完成了:
根据上一报告期的尽调情况,生成一份新的:
更新报告期补充尽调清单。
企业按照这份清单,把截至新报告期的:
新增资料;
变更资料;
续期资料;
最新情况说明
陆续提供回来。
比如原来的核查截止日是:
2026年3月31日
现在更新到:
2026年6月30日。
这时候还不要马上告诉Agent:
“把补充法律意见书更新一下。”
更稳妥的方式是:
先让Agent把这三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搞清楚,再决定法律文件应该改哪里。
一、先把“上一期”和“本期新增”放在一起看
报告期更新的核心不是重新做一遍项目。
而是做:
差异核查。
所以Agent至少应该同时读取两类材料。
第一类:
上一报告期已经形成的成果。
比如:
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
补充法律意见书;
尽调报告;
上一期尽调底稿;
重大合同清单;
诉讼处罚清单;
知识产权清单。
第二类:
这一次企业根据补充尽调清单新提供的资料。
然后让Agent回答:
从2026年3月31日到2026年6月30日,究竟发生了哪些新增、变化、终止和状态更新?
二、先检查企业是不是把清单里的资料都交回来了
这一点不要跳过。
上一轮已经生成:
更新报告期补充尽调清单。
所以新材料回来以后,Agent可以直接把:
清单要求
和:
企业实际提供资料
进行对应。
例如:
要求提供最新章程——已提供;
要求更新诉讼情况——企业回复无新增;
要求提供最新社保数据——尚未提供;
要求提供许可证续期文件——已提供;
要求说明某重大合同履行状态——回复不完整。
这样首先形成:
补充尽调清单完成情况。
如果材料都没有收齐,就不要假装已经可以完成全部更新。
三、再让Agent识别真正发生变化的事项
比如这三个月里:
公司没有发生股权变化;
但新任命了一名董事;
新增了两项商标;
签了三份重大客户合同;
一项许可证完成续期;
新增一宗诉讼;
原来一宗诉讼已经判决。
那么真正需要重点更新的就是这些事项。
Agent可以把所有模块区分成:
无变化;
新增;
变更;
终止/到期;
原事项出现新进展;
仍待核验。
这样后面不用重新处理所有章节。
四、企业材料之外,还要再跑一轮MCP和公开核查
企业说:
“本期没有新增诉讼。”
不能因此就完全不查。
报告期更新时,还应该针对新的截止日重新调用可用工具。
比如:
工商信息MCP;
诉讼案例或司法数据库MCP;
知识产权数据库;
证券监管数据库;
行政处罚相关数据库;
其他项目已经配置好的专业连接器。
重点检查:
报告期内有没有新增工商变更;
新增诉讼仲裁;
新增行政处罚;
新增监管措施;
新增知识产权;
其他重大公开信息。
也就是说:
企业提供一条线,公开核查再走一条线。
两边互相验证。
五、MCP用不了,就自动切换到官方渠道
这一点可以继续沿用前面的原则。
如果某个MCP出现:
调用失败;
认证失效;
数据库维护;
返回异常;
没有结果,
不要让整个任务停住。
而应该自动切换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法院或司法机关公开渠道;
国家知识产权局;
证监会、交易所;
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其他权威官方网站。
专业数据库和MCP的作用是:
提高效率。
但不是让项目依赖某一个接口才能继续。
六、最好先生成一张“报告期变动表”
这一步我认为非常重要。
比如:
| 核查事项 | 上期情况 | 本期变化 | 来源 | 是否需要更新法律文件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无变化 | 工商核查 | 否 |
| 董事 | A、B、C | C离任,D新增 | 公司资料+工商 | 是 |
| 重大合同 | 12份 | 新增3份 | 企业新增资料 | 是 |
| 经营资质 | 许可证将于5月到期 | 已完成续期 | 新许可证 | 是 |
| 诉讼仲裁 | 1宗未决案件 | 已判决;另新增1宗 | 公司资料+数据库 | 是 |
| 商标 | 35项 | 新增2项 | 企业资料+知识产权检索 | 是 |
律师先看这张表,就能很快知道:
本轮更新真正涉及哪些内容。
七、不要只找“新增”,还要找“旧事项的新状态”
报告期更新里很容易漏掉这一类。
比如上一期已经有:
一宗未决诉讼。
这次没有“新增诉讼”。
但是原案件已经:
开庭;
一审判决;
二审;
和解;
执行。
那它依然属于本期必须更新的事项。
同样:
原重大合同到期;
原许可证续期;
原整改事项完成;
原行政处罚履行完毕;
原承诺期限届满。
所以Agent必须同时检查:
上一期重要事项在新截止日时是什么状态。
八、然后再生成“补充法律尽调更新计划”
做完差异核查以后,
先不要修改文件。
让Agent根据变动情况生成一份:
补充法律尽调更新计划。
例如:
1. 公司治理
发现董事发生变更。
计划:
核查董事会/股东会文件;
核查任职资格;
核查工商登记;
更新法律意见书相关章节。
2. 重大合同
新增三份重大合同。
计划:
核查签署主体;
主要权利义务;
合同期限;
重大违约条款;
控制权变更条款;
更新重大合同披露。
3. 诉讼仲裁
新增一宗重大诉讼。
计划:
读取诉讼材料;
调用司法数据库补充核查;
判断案件金额及影响;
更新诉讼章节和风险披露。
4. 经营资质
许可证已经续期。
计划:
核验新证照;
确认有效期限;
删除上一版本中“即将到期”的风险提示。
这样律师知道:
下一步到底要做什么。
九、律师先确认计划,再开始执行
这是这一篇最关键的一点。
Agent做完:
资料核对;
MCP检索;
变动识别
以后,
先把:
变动表 + 更新计划
交给律师。
律师确认:
哪些需要进一步核查;
哪些只是简单更新;
哪些新增问题需要扩大范围;
哪些无需再处理。
确认完以后,再告诉Agent:
“按照确认后的计划开始执行。”
这样不会一上来就在几十页法律文件里全面修改。
十、更新时只处理受影响的章节
比如本期只有:
董事变化;
新增重大合同;
诉讼更新;
许可证续期。
那法律文件里就重点修改:
公司治理;
重大合同;
诉讼仲裁;
业务资质。
原来已经确认且没有变化的:
历史沿革;
早期股权转让;
设立情况;
其他稳定事项
原则上不要重新生成。
这和前面的尽调报告逐章修改是同一个实战原则:
已经确认过的内容,不要无意义地让AI重写。
十一、可以直接在上一版本基础上做“增量修改”
比如上一版文件是: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docx
本轮可以在它的基础上形成: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docx
或者按照项目要求:
更新完整法律意见书;
律师工作报告;
专项核查意见;
尽调报告。
关键是:
基于已有成熟文件继续改。
而不是让Agent从空白文档重新写。
十二、报告格式继续遵守原项目模板和通用指令
这类文件通常都有固定格式。
所以不要在每一次临时提示词里重新讲:
字体;
标题;
编号;
正文格式;
律师文件语言风格。
只需要提醒Agent:
继续沿用当前项目文件的既有结构和格式,并遵守通用指令中已经确定的法律文件格式要求。
重点应该放在:
内容更新。
而不是让Agent重新设计版式。
十三、原来的“待核验”也要逐项重新检查
比如上一版本写:
【待核验:许可证正在办理续期】
现在企业已经提供新许可证。
Agent就应该:
核验新证照;
确认有效性;
删除或者改写原有标记。
但如果上一版写:
【待补充某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凭证】
企业这次仍然没有提供,
那这个问题就应该继续保留。
报告期更新不能因为生成了一个“新版”,就自动把旧问题清空。
十四、新资料也可能推翻上一期的判断
比如上一期根据现有材料认为:
某重大合同正常履行。
但本期企业补充说明:
合同已经发生重大违约争议。
那就不仅是更新一句:
“合同仍在履行。”
而是需要重新判断:
风险性质;
对经营的影响;
是否构成重大诉讼潜在风险;
是否需要新增披露。
所以增量更新不代表:
只补几句话。
真正有重大变化的事项,仍然要重新深入核查。
十五、更新完成后,再让Agent比较新旧版本
比如:
法律意见书_20260331.docx
和:
法律意见书_20260630.docx
可以再让Agent输出一份:
本轮更新说明。
包括:
新增了哪些内容;
修改了哪些事实;
哪些法律结论发生变化;
哪些上一期待核验事项已经解决;
哪些问题继续保留;
本期新增了哪些重大风险。
这样合伙人或项目负责人不用重新阅读整份文件,
先看更新说明,就可以快速掌握这一轮变化。
十六、完整流程应该是这样
上一报告期成果
↓
生成更新报告期补充尽调清单
↓
企业按清单提供新增资料
↓
Agent核对资料完整性
↓
比较上一期与本期变化
↓
调用MCP和官方渠道重新核查
↓
生成报告期变动表
↓
生成补充法律尽调更新计划
↓
律师确认计划
↓
Agent执行增量核查
↓
只修改受影响的法律文件章节
↓
生成新版本
↓
新旧版本对比
↓
律师最终复核
这样报告期更新就不再是:
“再做一次尽调。”
而是一个非常明确的:
增量核查 + 增量更新。
直接复制的实战提示词
请根据【上一报告期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尽调报告及底稿目录】、【本次更新报告期补充尽调清单】和【企业本轮新增资料目录】,开展本次报告期增量核查。原截止日为【原日期】,新截止日为【新日期】。先核对企业是否完整回复补充尽调清单,再比较上一期与本期情况,识别新增、变更、到期、终止、原事项新进展及仍待核验事项;同时调用【工商/诉讼/知识产权/证券监管等相关MCP】进行截至新截止日的公开信息更新核查,MCP不可用时自动改用相应官方渠道。请先生成【报告期变动表.xlsx】和【补充法律尽调更新计划.md】,列明变动事项、核查依据、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内容及拟更新的法律文件章节,本阶段不要直接修改法律文件。待律师确认计划后,再以【上一版本法律文件】为基础,仅更新受影响章节,继续遵守项目既有模板及通用指令中的法律文件格式,并另存新版本,不得覆盖上一版本。完成后另行生成本轮更新说明。
最后记住一句话
企业补完资料以后,
也不要马上让Agent:
“更新法律意见书。”
先让它回答:
“这一个新的报告期,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然后:
查变化 → 列变化 → 做计划 → 律师确认 → 再改文件。
这样报告期更新才真正做到:
只重新核查需要重新核查的,只修改真正发生变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