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74541·全国股转系统)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5年5月30日;问询轮次: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历史通道)
依据文件:
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披露日2024年12月6日);20250320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披露日2025年3月20日);20250409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披露日2025年4月9日);20241022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txt(披露日2024年10月22日,文本仅有页码标记)。中介机构:主办券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信创相关系统和软件服务,涉及交通、政务及安全信息化场景。第一轮法律问询集中在涉密资质、信创产品、项目分包、招投标、劳务派遣、土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数据合规;同时核查深圳中天、深圳中天鹰眼等重要子公司的控制和收购、历史代持、资本减资、实际控制人及专利来源。第二轮、第三轮主要是持续经营、订单、收入和资金能力的业务财务核查,不再新增实质法律主题。本公司律师意见txt仅有页码标记,因此本回溯以三轮申请人回复中的黑体问询及律师/主办券商核查结论为主要依据。
二、法律问题总览
| 轮次 | 问题编号 | 问题主题 | 法律类别 | 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
|---|---|---|---|---|
| 第一轮 | 问题1 | 持续经营、订单和经营能力 | 纯业务/财务类 | 否 |
| 第一轮 | 问题2(1) | 涉密业务资质、报告及内部保密 | 重大经营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2) | 信创资质、密码设备及供应商名录 | 重大经营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3) | 项目分包、资质及转包挂靠 | 重大合同资质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4) | 招投标、商业贿赂及围标 | 重大合同资质/诉讼处罚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5) | 社保补缴及劳动风险 | 社保公积金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6) | 劳务派遣及比例整改 | 社保公积金/重大经营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7) | 土地取得、使用及用途 | 土地房产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8) | APP运营及移动应用合规 | 数据合规/重大经营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9) | 软件、系统数据及个人信息 | 数据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2(10) | 业务链条、软硬件及竞争优势 | 纯业务/财务类 | 部分是 |
| 第一轮 | 问题3(1) | 深圳中天等重要子公司 | 独立性/重大经营合规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3(2) | 子公司控制、分工、分红及资金 | 独立性/关联交易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3(3) | 深圳中天、深圳中天鹰眼股权收购 | 历史沿革/代持/关联交易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3(4) | 深圳中天述信注销 | 历史沿革/诉讼处罚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4 | 减资、历史代持及股权清晰 | 历史沿革/资本出资/代持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9(1) | 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借款及担保 | 实控人认定/其他律师事项 | 是 |
| 第一轮 | 问题9(2) | 继受专利权属及技术转让 | 知识产权/重大合同 | 是 |
| 第二轮 | 问题2 | 收入、应收及订单结构 | 纯业务/财务类 | 否 |
| 第三轮 | 问题1 | 持续经营能力及经营指标 | 纯业务/财务类 | 否 |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2(1)—(3):涉密、信创业务资质与项目分包〔法律类别:重大经营合规、重大合同资质〕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1)涉密业务:①说明涉密资质、业务范围和主管部门报告/异议情况;②说明保密制度、人员管理、培训、检查及处罚;③区分涉密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及占比;④说明涉密附件和不能公开材料的替代核查方式。
- (2)信创业务:①说明产品许可、备案、行业专家验收及产品入围情况;②说明国家商用密码设备采购、生产及保密部门要求;③说明客户特殊要求、是否采购其他供应商、供应商名录、资质认证及持续经营。
- (3)劳务/项目分包:①说明特殊作业或项目所需资质;②说明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项目金额、完成情况和纠纷,以及被停业或降低资质风险。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1)①:公司已向新疆保密主管部门报告涉密业务,回复称未收到异议或否定性意见;涉密业务收入在回复中列示为0元,未形成涉密收入确认口径。(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110—2,400行) - 对应(1)②:公司建立保密制度、人员权限和培训检查机制,回复称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泄密被处罚的记录,未载明具体处罚决定书号,故该项不能扩展为主管部门出具“无违法”证明。(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110—2,400行) - 对应(1)③:回复明确涉密业务没有单独形成收入,其他信息化集成及软件服务收入按普通业务核算;涉密收入占比为0%,具体普通业务收入数据由财务问题部分核查。(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110—2,400行) - 对应(1)④:因涉密资料不能全部公开,回复采取主管部门沟通、制度、人员访谈和项目资料替代核查;批次txt未载明涉密附件编号,正式底稿应补充保密审查记录。(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110—2,400行) - 对应(2)①:公司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和信创适配,回复称无需取得单项信创生产许可证,产品或项目通过客户验收、行业专家评审或入围供应商名录完成准入;具体入围项目按客户资料核验。(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400—2,850行) - 对应(2)②:公司采购国家商用密码设备但不自行生产,设备由有资质供应商提供;回复称不存在无资质生产、销售密码产品或未经批准改造密码设备的情形。(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400—2,850行) - 对应(2)③:客户存在特定品牌、认证和供应商名录要求,公司按项目采购其他供应商产品并取得对应资质材料;回复结论为现有名录和认证能够支持在手项目,未载明供应商名录统一编号。(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400—2,850行) - 对应(3)①:项目分包商按照工程内容取得相应强、弱电及特殊作业资质,回复按项目检查分包商证照,未载明单个分包项目金额。(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850—3,050行) - 对应(3)②:回复称不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不存在项目停工、完工争议、行政处罚或降低资质风险;具体合同清单和项目金额应以合同底稿补充。(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2,850—3,050行)
核查程序
律师核对保密制度、涉密人员清单、主管部门沟通记录、信创项目合同、产品/供应商资质、密码设备采购发票和项目验收资料;抽查分包合同、分包商资质、现场交付及付款,访谈项目经理并核对是否存在转包、挂靠和资金回流。对不能公开的涉密材料,使用主管机关证明和脱密版本留痕。
核查意见
回复的法律结论是公司无涉密收入、信创业务不存在无证生产、分包不存在转包挂靠,现有项目资质和客户准入能够支持经营。由于分包合同金额、涉密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和供应商名录编号未完整呈现,不能仅凭公司声明完成永久性结论;项目逐笔合同及客户验收仍是关键证据。
执业提示
涉密业务应严格区分“涉密项目”“涉密资质”和“普通信创业务”,避免将0元涉密收入误写为公司不接触任何涉密信息。对于密码设备采购,应审查供应商生产销售资质及设备交付后的保管、安装和数据访问权限。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2,110—3,050行。)
问题2(4)—(6):招投标、商业贿赂、社保及劳务派遣〔法律类别:重大合同资质、诉讼处罚、社保公积金〕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4)招投标:①说明招投标模式、收入金额及占比、中标率;②说明无招标项目的合同效力、是否应招标、无效风险和控制措施;③说明商业贿赂、围标串标、处罚、诉讼及反舞弊制度。
- (5)社保:说明补缴人数、金额、利润影响、主管部门意见及劳动争议、行政处罚和挂牌影响。
- (6)劳务派遣:①说明派遣人员岗位、必要性、是否由公司垫资;②说明派遣机构资质及关联关系;③说明是否超过10%、处罚、重大违法及整改复发;④说明质量、安全管理和是否借派遣规避用工责任。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4)①:招投标收入2022年6,164.73万元、2023年8,262.89万元、2024年1—7月3,567.54万元,占比分别为52.46%、72.65%、50.18%,中标率分别为77.27%、63.51%、42.22%。(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050—3,420行) - 对应(4)②:回复称不存在应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未发现合同无效、被撤销或项目收款受阻;具体法律效力按客户性质、项目金额和采购规则逐单核验,原文未给出无招标合同数量。(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050—3,420行) - 对应(4)③:公司未发生商业贿赂、围标串标、行政处罚或相关诉讼,已制定《反舞弊、反贿赂管理制度》;回复未载明处罚决定书号,故以公司说明和查询结论为限。(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050—3,420行) - 对应(5):社保及公积金补缴会影响报告期利润,回复列示调整后利润758.64万元、457.48万元,合计影响1,216.12万元;未发现劳动争议或主管部门处罚,具体补缴人数和主管部门证明需以原文表格、缴款凭证复核。(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420—3,680行) - 对应(6)①:中天鹰眼存在劳务派遣,公司说明派遣人员承担项目辅助等岗位,未向派遣机构或人员垫资,回复未载明派遣人数的逐月明细。(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680—3,930行) - 对应(6)②:派遣机构具有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公司与派遣机构不存在应披露的关联关系;具体许可证编号在批次摘要中未完整呈现。(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680—3,930行) - 对应(6)③:历史派遣比例超过10%,整改后中天鹰眼派遣比例降至7.02%;回复称不存在因超比例被处罚的重大违法,未出现同类问题复发。(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680—3,930行) - 对应(6)④:公司通过项目质量责任、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和用工制度控制派遣人员,回复称不存在以派遣规避实际用工责任或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情形。(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680—3,930行)
核查程序
按客户、项目、合同金额和采购方式抽查招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评标/中标通知和回款;核查《反舞弊、反贿赂管理制度》、举报记录及处罚查询。按月核对劳务派遣人数、员工总数、岗位和供应商资质,取得社保公积金补缴情形、劳动主管部门证明及整改记录。
核查意见
招投标收入和中标率数据较为具体,未招标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反商业贿赂风险已有制度性结论;派遣比例已降至7.02%,但历史超过10%的事实不能省略,应披露整改时点及是否存在追缴、处罚或劳动者主张。社保调整影响利润1,216.12万元,对挂牌层级及持续经营应结合会计师测算,不应只写成“金额较小”。
执业提示
对政府、国企和涉密客户项目要按采购法、招投标法和客户内部规则分别审查;派遣整改应覆盖关联公司、项目外包和劳务分包,防止岗位换名后再次超比例。补缴情形如未取得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应保留“未发现”的证据边界。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3,050—3,930行。)
问题2(7)—(9):土地、APP及系统数据/个人信息〔法律类别:土地房产、数据合规〕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7)说明土地取得、使用和用途变更,土地性质、权属、规划、重大风险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8)说明是否适用《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APP是否存在恶意收费、强制控制、无法卸载、工信部黑名单等问题。
- (9)说明软件、系统业务中对系统数据、个人信息和第三方数据的收集、使用、存储、提供及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合规。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7):公司使用的土地及房产主要为商业和金融用途,回复称实际使用与登记用途相符,未发生未经批准的用途变更、拆除或重大权属争议;具体不动产权证号和面积应以正式权属文件复核。(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930—4,055行) - 对应(8):公司不向公众提供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项目交付后由客户运营管理,未发生恶意收费、强制控制、无法卸载或被工信部列入黑名单,回复未载明工信部处罚决定书号。(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930—4,055行) - 对应(9):公司不收集、使用、存储或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系统数据、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数据,数据由客户自行管理;回复据此认为不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情形,具体项目数据处理协议未完整附于txt。(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3,930—4,055行)
核查程序
核查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规划用途、现场照片和客户项目合同;审阅软件架构、部署方式、权限设置、数据处理协议、隐私政策和日志权限,访谈项目负责人,并以客户书面确认核对是否接触个人信息、重要数据或系统运行数据。
核查意见
回复结论为土地用途相符、APP不属于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公司不处理客户数据和个人信息。该结论取决于项目交付后的运维权限、远程登录和故障排查方式;如公司可以访问生产数据库或个人信息,应重新进行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合规评估。
执业提示
“不收集个人信息”不等于不承担数据安全责任,应按系统管理员账号、远程运维、日志和备份权限核验。土地问题应将实际占用、租赁和客户现场使用分开,不得以客户房产证替代公司自有权属证明。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3,930—4,055行。)
问题3:重要子公司控制、股权收购及注销〔法律类别:独立性、历史沿革、代持、关联交易〕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1)说明深圳中天的设立、资质、历史沿革、治理、财务及其与公司的业务、资产、人员和技术关系。
- (2)说明各子公司的业务分工、控制方式、财务和人员独立性、分红、公司章程及是否构成对单一子公司的依赖。
- (3)说明深圳中天少数股权收购:①少数股东转让1元的背景及代持/特殊安排;②转让方背景、价格、公允性、关联关系、审批和影响;③商誉确认、减值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 (4)说明深圳中天述信设立、业务、债务、违规和注销程序,是否存在通过注销规避责任。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1):深圳中天于2007年5月17日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乾坤信息持51%、赵文科24%、孙颖10%、吕金珠8%、刘广银7%;具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安防工程一级等资质,2023年收入1,314.73万元、净利润201.00万元。(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056—4,350行) - 对应(2):公司通过持股、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子公司分别承担信息集成、安防或项目实施职能;回复说明子公司资金、人员和资产能够独立核算,分红、借款及关联交易均履行决策程序,未载明报告期分红具体金额。(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056—4,520行) - 对应(3)①:2023年10月公司收购深圳中天其余49%股权,除公司原持股外的股东将股权合计以4元、即每名转让方1元转让,公司在2023年股东会/董事会文件中确认交易;回复称不存在代持或特殊安排。(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520—4,770行) - 对应(3)②:转让方包括赵文科、吕金珠和刘广银,其中赵文科为公司董事,吕金珠为董事羊英杰配偶,刘广银为监事;除关联关系披露外,回复称转让已取得内部审批,未发现利益输送或争议。(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520—4,770行) - 对应(3)③:中天鹰眼77.5%股权收购以2023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5,404,001.41元为依据,支付208.05万元、89.17万元和121.59万元,代持部分未支付价款,2023年12月完成付款及交割;形成商誉172.41万元并于2023年年末全额减值,2024年上半年至7月净亏损392.33万元。(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520—4,770行) - 对应(4):深圳中天述信于2020年7月与深圳述信投资共同设立,乾坤信息持51%、深圳述信持49%,未开展经营;公司于2023年12月注销,回复称无违法违规、债务、未决诉讼或资产转移。(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770—5,068行)
核查程序
核对子公司营业执照、资质、章程、董事会和股东会文件、银行流水、审计报告、关联交易和分红记录;对收购交易核对股权转让协议、净资产审计报告、付款凭证、商誉计算和减值测试,访谈转让方,检查是否存在代持、无偿让利或利益回流。
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的注册资本、股权比例、资质和2023年财务数据能够支持其为重要子公司的判断;49%股权仅4元的转让具有显著异常性,必须以转让方与公司关系、未缴出资义务、净资产和内部审批共同解释,不能单凭“低价”否定交易。中天鹰眼存在历史代持及商誉全额减值,说明收购法律权属与会计价值需分开披露。深圳中天述信注销未发现债务和违规,但应保留清算、税务和债权人通知证据。
执业提示
对低价收购、代持转让和商誉减值要形成一份独立交易底稿,标明每一名转让方、对应金额、付款时间和关联关系。子公司控制结论需持续覆盖少数股东表决权、章程否决权及对外担保,而不仅是51%或100%持股比例。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4,056—5,068行。)
问题4:减资、历史代持及股权清晰〔法律类别:历史沿革、资本出资缺陷、代持〕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1)说明2024年减资的原因、减资金额、资产负债、债权人通知、公示、异议和争议。
- (2)说明关锦涛、张志、徐力平等历史代持形成、清理、资金支付、出资和实际权益人确认。
- (3)说明历次股权增资、转让的价格、出资真实性、异常进入、股份限售和是否存在未披露代持或争议。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1):2024年4月28日股东会通过将注册资本由5,006万元减至1,100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异议期限至2024年6月13日,工商变更登记于2024年7月29日完成,回复称无债权人异议或争议。(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770—5,068行) - 对应(2):2007年9月至2014年8月,关锦涛为张志代持10万元出资、占2%;2020年6月至2023年12月,张志为徐力平代持5.9%股权,对应295.354万元未缴出资,原意为员工激励;两段代持分别于2014年8月、2023年12月无偿清理,徐力平随后履行出资,回复称无争议。(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770—5,068行) - 对应(3):公司2007年初始资本50万元,验资报告为
润通验字[2007]0257号(2007年9月13日);2013年增资验资为新瑞丰社验字[2013]第7-136号。回复逐项核对股东出资、工商登记、资金流水和税务资料,结论为不存在未披露代持、异常入股或股份限售障碍。(来源: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4,770—5,068行)
核查程序
核对减资决议、资产负债表、债权人公告、邮寄通知、工商登记和银行流水;对代持期间的代持协议、还款/出资、股权转让及税务进行穿透核查,取得名义股东、实际权益人及现有股东确认。将2007年验资报告、2013年验资报告和后续增资转让台账交叉比对。
核查意见
减资程序具有股东会决议、2024年4月29日公告、2024年6月13日债权人期限和2024年7月29日登记等时间链条。历史代持虽已清理,但徐力平代持期间对应295.354万元未缴出资,必须确认清理前后的出资责任和税务处理;2007年关锦涛代持10万元与2014年无偿清理应保留原始确认文件。现有回复结论为股权清晰、无争议,证据仍应以签章原件闭环。
执业提示
减资不得以“无债权人异议”替代对债权人通知及偿债能力的核查;代持清理应确认的是实际权益归属、出资义务和历史收益,而不是仅变更登记。若原始代持协议缺失,应在法律意见中明确替代证据和结论边界。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4,770—5,068行。)
问题9:实际控制人借款、担保及专利继受〔法律类别:实控人认定、其他律师事项、知识产权、重大合同〕
问询要点(原子子问)
- (1)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成都中天创智、乌鲁木齐乾坤创投的经营、对外投资、债务、担保、与公司的资金往来及徐力平个人大额债务。
- (2)说明继受专利的名称、专利号、原权利人、转让背景、协议、日期、价格、职务发明及权属争议,分析转让公允性和对公司业务的作用。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对应(1):成都中天创智、乌鲁木齐乾坤创投未开展实际经营或对外投资,控制人不存在个人对外担保;公司与相关主体存在借款,包括2024年3月11日公司向成都中天创智借款265万元、年利率5%,2024年5月6日中天鹰眼借款175万元、年利率5%,以及2024年4月1日乾坤创投向公司借款350万元、年利率5%,回复称均有协议且不存在隐性担保。(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8,635行以后) - 对应(2):新疆大学转让3项专利:ZL201811170807.4《基于双通道卷积神经网络的交通标志识别法、装置》,协议2023年7月10日、转让2023年10月30日、价款4万元;ZL202010162967.5《图像间变化的检测方法及装置》,转让2023年11月2日、价款2.5万元;ZL201810037844.1《运动轨迹显示方法及装置》,转让2023年11月1日、价款2.5万元。另有ZL201910052423.0《一种粮仓监测单元及其实现方法》,由合肥智慧龙经保定三邦转让,协议2024年1月4日、转让2024年1月23日、价款2.6万元;《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和《专利权转让服务协议》已履行,回复称均非员工职务发明且无争议。(来源:
20241206_...审核问询回复.txt,第8,635行以后)
核查程序
核对实控人及其控制主体工商档案、银行流水、借款协议、利息支付、担保登记和征信;对专利核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技术转让合同、发票/付款、发明人和原权利人确认,并访谈研发人员以排除职务发明或未披露许可。
核查意见
借款均列明265万元、175万元、350万元及5%年利率,能够识别资金关系;但实际控制人控制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借款应持续按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规则披露。四项专利的转让价款、协议和登记日期明确,原权利人为高校或企业,现有回复未发现职务发明争议;低价专利仍需用技术必要性、评估或市场可比资料解释公允性。
执业提示
对控制人资金往来,应把“公司向控制人借款”和“控制人向公司借款”分方向列示并核对利息。专利转让应保留每项专利的原始申请人、发明人、转让链条和付款凭证,避免仅凭专利登记完成推出所有权属风险已消除。
(来源:20241206_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txt,第8,635行以后。)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 第一轮问题1、问题10以及第二轮问题2、第三轮问题1主要涉及持续经营、收入、应收账款、订单、成本、利润和现金流,属于纯业务/财务类,已列入总览,未作为法律问题展开。
- 问题2(10)的产品类别、采购销售链条、生产物流和竞争优势已在回复中作业务说明;除信创资质、数据和分包法律问题外,其余不作法律详述。
20类法律问题核对:①历史沿革:详述;②出资缺陷:详述;③代持:详述;④实控人认定:详述;⑤对赌/特殊权利:未见问询;⑥员工持股:徐力平代持原意及清理已核对,未见独立平台;⑦关联交易:子公司收购、借款已核对;⑧同业竞争:未见独立问询;⑨土地房产:详述;⑩重大合同资质:详述;⑪诉讼处罚:招投标、派遣及主体注销已核对;⑫社保公积金:详述;⑬税务:代持清理及社保补缴已核对;⑭分红:子公司分红已核对,未载明金额;⑮环保安全:固定污染源/项目合规已核对,未见重大环保处罚;⑯数据合规:详述;⑰境外架构:未见境外主体法律问题;⑱独立性:子公司和数据权限已核对;⑲新增股东:历史增资转让已核对;⑳其他律师事项:涉密、借款、专利已核对。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 问询函原文:批次提供申请人回复文本,问询原文以回复中的黑体引用为准;应补充三轮原始问询函,以确认问题2、问题3及问题9全部子问的排版和附件要求。
- 签章页/文号:申请人律师法律意见书文本仅有页码标记,2024年10月22日版本无法提取正文;涉密主管部门证明、分包商资质、社保补缴情形及专利转让签章页需补齐。
- 文本质量/扫描件:
新疆乾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4年10月22日)列入scan_files,扫描版无法提取文本;正式法律意见不得以该空白txt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