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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4281-%E8%81%94%E5%B7%9D%E7%94%9F%E7%89%A9.md

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74281·新三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4-02-29 | 问询轮次:1 轮(新三板挂牌审核期间)
依据文件: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20240201);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31219)。
中介机构:主办券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说明:公司曾于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且此前曾申报科创板(后撤回),本次为二次挂牌申报。实际控制人为周小川、郎秋蕾。原问询函文号未随批提供,问询要点以回复黑体引用为准;页码为回复文件页脚页码,行号为txt行号。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依托高通量测序技术和生物信息技术为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客户提供科研服务及解决方案(翻译转录组学、表观调控组学、微生物与基因组学、蛋白与代谢组学四大业务线),前身系2006年6月由美国籍自然人Xiaolian Gao(中文名高晓莲,实控人周小川之妻)出资7万美元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10年经外经贸部门批准转为周小川独资的内资企业;2020年8月起获杭州钱塘新区政策性直投基金和达生物领投的产业融资(投前估值不高于8亿元)。公司曾于科创板申报后转而二次挂牌新三板。本轮问询共7题,法律问题集中于问题1历史沿革及二次申请挂牌——创始股东夫妻间外资退出、高管亲属高威套现退出与平台份额原价回转、前次挂牌及科创板两次申报的信息不一致(含前任董监高私签对赌的历史)、异议股东钱祥丰失联处理、四家非私募类股东辨析、摘牌后增资价格差异与股份支付追认;问题2中的基因检测科技伦理合规、13项继受取得专利(其中多项来自Xiaolian Gao/周小川的无偿转让)亦具法律价值。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第一轮问题1(1)(2)①③(4)(5)第一部分Xiaolian Gao外转内退出真实性与规避审查;高威退出与代持排查;前次挂牌未披露特殊投资条款清单及时任人员知情状态;异议股东钱祥丰1历史沿革(外资审批);3代持排查;19新增股东适格性;5对赌清理;20其他律师事项(二次申报)
第一轮问题1(2)②本次申报与前次挂牌及科创板申报信披一致性、关键人员知悉违规事项及其适格性20其他需律师事项(信披合规)
第一轮问题1(3)联川投资员工持股计划合规(《6号指引》)、道盈联成等4家非私募股东辨析、外资入股审批备案6股权激励员工持股;19股东类别认定;1历史沿革(外资程序)
第一轮问题1(4)摘牌后四次增资两次转让的价格差异合理性、2016年低价向联川投资兑现约定是否构成股份支付19增资转让定价;6股份支付
第一轮问题1(5)现存有效特殊投资条款核查(结论:均于2021年12月终止并视为自始无效)5对赌与特殊权利条款
第一轮问题2(3)(4)(5)基因检测业务资质对应表、科技伦理政策适用、个人客户样本隐私保护、进口样本审批;继受专利程序(高晓莲专利无偿转让、肿瘤医院专利有偿受让)与技术依赖;收购LCS少数股东股权10重大合同资质(科研服务资质+伦理);11知识产权来源风险律师就(3)-(5)事项发表明确核查结论
第一轮问题2(1)(2)/问题3委外模式/问题4收入确认/问题5毛利率/问题6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问题7其他问题(大额存单存贷双高、个人账户收付款核查引《规则适用1号》1-14)业务技术与财务类否(问题7(2)③个人账户收付款核查按规则指定主办券商、会计师说明)

逐项核对20类分类:1历史沿革(问题1外资设立与退出、增资序列);2出资瑕疵(无专项,仅债权性凭证留痕程序项下核验);3代持(问题1(1)围绕退出真实性的排除式核查,未见在册代持);4实控人认定(周小川、郎秋蕾基于2012年3月《一致行动人协议》共同控制,问询以其为既定前提切入关联人员退出审查);5对赌(问题1(2)②历史条款表+问题1(5)现行有效性);6股权激励(问题1(3)联川投资+问题1(4)2016年低价兑现是否构成股份支付);7关联交易(LCS少数股东收购及科技伦理场景下的关联核查未见专项问询);8同业竞争(问题1(2)以Xiaolian Gao、高威对外投资排查规避行为间接覆盖);9土地房产(无);10重大合同资质(问题2(3)①资质对应表);11诉讼处罚(无独立问询,规避审查段嵌入失信惩戒排查);12社保公积金(无独立问询);13税务(无);14分红(无);15环保安全(无实质问询);16数据合规(问题2(3)②个人基因样本隐私保护——本批罕见的主动触及数据/个人信息类别的案例);17境外架构(Xiaolian Gao美国国籍背景但不涉红筹,归入外资沿革审查);18独立性(无);19新增股东/股东人数(问题1(3)(4)、摘牌后四次增资两次转让);20其他律师事项(科创板申报衔接、信披差异)。涉及但未展开者在第四节列明。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1(1):股权转让的真实性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退出审查(第一轮,回复第3—9页;txt行63—343)

问询要点:①补充说明Xiaolian Gao、高威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原因、程序、价格合理性,股权转让与资金流水是否存在不匹配,是否涉及股权代持;高威将所持出资额按原出资价转让给郎秋蕾的原因,有无其他利益安排。②结合Xiaolian Gao、高威对外投资、任职及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作用,分析是否存在规避关于实控人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合法规范、失信执行、股份限售等监管要求的情形。

回复与核查要点

  • Xiaolian Gao退出全链条:2006年5月26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杭经开商[2006]135号批复同意章程、批准设立外商独资联川有限(总投资10万美元、注册资本7万美元现汇出资);2006年5月29日取得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06]05045号);2006年6月26日杭州市工商局核发企独浙杭总字第100234号执照。设立动机系当时《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商企业有优惠、而Xiaolian Gao系美国国籍、周小川为中国国籍,经商定以外方名义设立;但其此后长期在美国休斯敦大学任教(2020年9月退休)未参与经营管理,公司经营实际由周小川负责,且公司并未实际获得任何外商投资税收优惠。2009年12月25日二人签署《股权转让出资协议》,Xiaolian Gao将100%股权(7万美元)转让给周小川;2010年1月21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作出杭经开商[2010]10号《关于同意杭州联川生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转让、公司变更为内资企业;2011年5月30日股东决定按当日汇率6.4856折算以人民币50万元(453,992.00元)办理;2011年6月21日换发营业执照。
  • 高威退出三段:高威系实控人周小川外甥,有限公司阶段即入股,是股份公司和员工持股平台联川投资的发起人,历任销售经理(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监事(2012年3月至2016年5月)、董事(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因个人创业需要资金:①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挂牌期间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对外转让合计395,000股;②2021年9月6日与杭州锦杏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15万股,锦杏云分别于2021年9月14日和11月1日各支付投资款337.50万元合计675万元,流水匹配;③作为发起人的联川投资份额,因其已于2018年6月辞去全部职务,经协商按原出资价格自愿转让给郎秋蕾。
  • 规避监管审查:Xiaolian Gao已退休无任何任职投资、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最近24个月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或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高威现任杭州微至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并持股99%,作为LP持有南京康诺生物科技合伙企业20%份额并通过其间接持有南京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184%股权(两家公司经营范围涉医疗器械、生物试剂等),高威自2018年6月起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股份转让系真实交易。
  • 核查意见:两名退出的股权转让背景合理、价格公允或对价明确、流水匹配,不涉及股权代持及其他利益安排;不存在借退出规避实控人层面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合法规范经营、失信执行、股份限售监管要求的情形。

执业提示:"外籍创始人配偶持股+美元出资"的老结构,出口径要同时拿住两个机关文号(招商局批复+省政府批准证书)和汇率折算依据;亲属股东的退出正当性与否看三点——交易对手独立性(第三方基金锦杏云分笔付款)、平台份额回转的对价原则(原价而非市价须有离职时点支撑)、以及新任职企业与原公司的业务边界描述。继任 venture 与发行人间是否构成潜在同业,建议补充事实层面的业务隔离说明以免追问升级。

问题1(2)③:二次申报的信披差异、历史隐藏对赌与异议股东(第一轮,回复第10—14页;txt行369—556)

问询要点:①内核文件显示本次申报与前次挂牌信息披露存在部分不一致,补充前次申报及挂牌期间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代持或特殊投资条款;本次申报与科创板申报有无重大信披不一致。②不一致情形是否违反公众公司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等关键人员是否知悉,是否存在影响适格性的情形。③前次终止挂牌涉及的异议股东处理及保护措施执行情况。

回复与核查要点

  • 未披露的特殊权利条款全景表:利海互联、刘峥嵘——《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2016年4月,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时签署),约定估值调整、股份转让限制、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签署方为周小川、郎秋蕾、高威、联川有限,投资人未告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时任中介机构;李芷函等——《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2017年1月,薛庆华、谈迎春、程玉华、刘峥嵘、联川投资、利海互联、联川生物同为签署方),约定股份转让限制等,同样仅协议签署方知悉;华睿胡庆余堂、诸暨富华、如山汇盈、如山汇安、仰健投资——《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17年10月挂牌期间定增时签署),约定估值调整、股份回购、股份转让限制、反稀释等,仍未告知时任董监高及时任中介机构。上述协议已由各方于2021年12月30日签署《补充协议》终止相关特殊权利且视为自始无效,并确认原拟终止的特殊权利未被行使或触发、亦不存在违反该等约定的情形。
  • 知悉状态的切割逻辑:之所以历次签署均"未告知公司",是因为此类协议均由实控人个人/创始团队与投资人直接缔结,公司非义务主体;由此造成前次申报文件遗漏披露属客观情形,本次申报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完整列表还原,差异主要体现为历史对赌条款的补录以及业务分类、行业分类和同业竞争按更严格谨慎标准重新划分或认定,不影响公司股权稳定性与关键人员适格性。
  • 异议股东处理:终止挂牌股东大会出席19名均投赞成票、未出席4名;其中3名出具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无异议声明》,最终仅存在1名异议股东钱祥丰——其在摘牌公告载明的"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向控股股东、实控人提出回购"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一直无法取得联系且仍为公司现有股东;公司已履行保护程序、无需执行保护措施、未侵害异议股东权益。
  • 科创板申报对比:对于本次申报与科创板申报的差异,回复的总体口径为报告期更迭及披露口径更新所致,不构成重大信息不一致(详见原文对照)。
  • 核查意见:前述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股权的稳定性、未影响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不构成挂牌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关键人员的适格性;异议股东权益保护程序已履行完毕。

执业提示:实控人私签对赌而"公司毫不知情"的切割能否被接受,取决于三个动作——逐份补充协议写明"视为自始无效+相关权利未被行使或触发+不存在违反约定的双重确认"、把签署当时"未告知"的事实坦然陈述而非辩护、以及投资人意愿以书面补充协议落定;本案与老娘舅案的差别在于恢复机制表述(此案永久无效vs彼案附条件恢复),提示起草解除协议时应预先选择与后续资本路径匹配的模式。单名失联异议股东的处理可复制"限期未行权+持续失联+仍登记在册"的三点式披露。

问题1(3)(4):机构股东属性辨析、员工持股计划与股份支付(第一轮,回复第14—18页;txt行546—753)

问询要点:(3)①联川投资是否符合《6号指引》、员工持股计划取得股份方式、资金来源、定价依据、公允价值确定方式、是否涉及股份支付及计提方式;②道盈联成投资等未被认定为私募类股东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涉定向或公开募集;③公司是否涉及国资外资入股及审批备案。(4)摘牌后多次增资、股权转让相近期间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有无利益安排。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四家非私募股东的区分论证(援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第二条):①联川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不以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为目的设立、未以非公开方式募集、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无需备案;②道盈联成为已备案私募基金下设的特殊目的主体SPV——普通合伙人深圳前海君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12日完成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32141)、有限合伙人道盈投资2018年3月21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SCA626),自身未再募集故无需备案;③浙江海越系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公司型主体(登记编号P1066348),以自有资金投资、不涉募集,不属于基金本身;④杭州泰梦主营园区运营管理、自有资金投资。
  • 外资审批补强:不涉及国资入股;设立及Xiaolian Gao退出均已履行批准证书(商外资浙府资杭字[2006]05045号)与变更批复(杭经开商[2010]10号)等审批备案程序。
  • 股份支付的否定论证链:郎秋蕾2012年3月增资入股联川有限持有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万元)并与周小川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同步达成后续转股意向——若公司发展良好,周小川将以较低价格向郎秋蕾和未来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部分股权以调整比例、进一步巩固共同控制并规划激励。2016年5月天使轮融资基本商定时依约兑现,以当时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价格为1.93元/1元注册资本。据此,联川投资获取公司股份系2012年即已协商确定的事项、彼时经营前景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转让价格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 摘牌后资本运作序列:2020年8月增资由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政策性直投基金和达生物领投(2019年11月和2020年4月分别召开和达生物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中共杭州钱塘新区工作委员会党工委会议审议、投前估值不高于8亿元),跟投方多为私募投资基金各自履行内部决策,流程时间跨度长导致签约延后。
  • 核查意见:四家股东非私募类股东的认定依据充分、不涉及定向或公开募集;外资设立及退出程序完备;低价授予源于多年前的合同性安排且有净资产作价基础,不构成股份支付。

执业提示:把"较早年口头/书面约定的低价授予"洗白出股份支付的关键证据组合是——当年的书面转股意向条款(本案写入2012年《一致行动人协议》)+兑现时点的净资产定价+公允性比较;通道型SPV股东的备案信息要穿透到GP管理人登记编号和上游基金编号双重编码。国资背景领投方的内部决议链条(投决会+党工委会议)将成为验证定价审批完备性的加分底稿。

问题2(3):基因检测业务的资质、科技伦理与个人样本隐私(第一轮,回复第49—54页;txt行1832—2260)

问询要点:①列表说明公司开展各类业务与取得资质的对应情况、有无超资质无资质经营;②基因检测相关业务是否涉及并符合科技伦理政策要求;客户中是否涉及个人客户、是否使用个人基因样本、有无个人隐私保护措施;是否涉及进口国外样本及进口审批;③梳理行业最新政策要求及影响并作重大事项提示。(4)律师就(3)-(5)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结论。

回复与核查要点

  • 科技伦理规范矩阵:援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10月12日公布、同年12月1日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2月18日公布实施)、《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9月7日公布、2023年12月1日实施)四件规范界定管理责任主体——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应设伦理委员会;从事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活动且研究内容涉及敏感领域的单位应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 公司定位的排除式结论:公司现阶段科研类技术服务仅就客户提供的有关样本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或提供数据,并未直接进行生物医学研究活动;此前的大健康类技术服务和子公司链康医学曾经的肿瘤基因检测类及其他肿瘤检测类技术服务同样未直接进行研究活动。故公司并非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无需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不违反国家科技伦理政策要求。
  • 个人客户与小额直客披露:存在向少量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型医院科研人员直接提供科研类技术服务情形(检测报告均用于科研用途);链康医学曾少量直接或经代理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肿瘤基因检测类服务并在报告中明示"该等检测不作为诊断依据"等提示;金额上2021年度、2022年度面向个人消费者的肿瘤检测收入分别为127.91万元、253.63万元(科研人员直客2023年1-9月61.01万元),占比极小且呈收缩态势(个人消费端2023年1-9月为零)。
  • 隐私措施:针对个人基因样本建立了配套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详见原文制度清单),进口国外样本情形按有关审批程序办理(详见原文段落)。
  • 核查结论(君合律师就(3)-(5)):公司各业务与资质对应、无超范围经营;业务性质不触发伦理审查责任主体的设置义务;对直客场景的隐私保护安排有效;知识产权继受程序合法;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及本次挂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执业提示:测序服务商回避"医疗机构/研究者"身份定性的核心是业务终态描写——"仅就客户提供样本进行检测出具报告"不落入四件伦理规章的研究定义,但一旦向C端开放疾病诊断暗示即可能重新定性;因此直接把"报告中明确标注不作为诊断依据+个人业务收缩至零"写成事实链条是聪明的防守。四件规范的名称与施行日均以此档为准(尤其《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12月1日刚生效即在回复中被引用),可作为基因行业伦理规则的基准引用模板。

问题2(4):13项继受取得专利的程序与对高晓莲的技术依赖(第一轮,回复第67—71页;txt行2962—3290)

问询要点:公司存在多项发明专利继受取得的情形(37项发明专利中13项继受取得,境内4项境外9项),补充说明继受取得程序、是否涉及核心专利及应用情况;多个继受专利均涉及高晓连,结合其基本情况说明具体原因、公司是否对相关继受主体存在技术依赖。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境内专利受让程序四例:①ZL201510918998.8"从尿液中分离肿瘤细胞来源的外泌体的方法"——2019年9月19日公司与浙江省肿瘤医院签《专利权转让协议》《专利转让协议书》受让、对价10万元,该转让已经浙江省肿瘤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1月7日出具《手续合格通知书》准予著录项目变更;②ZL200880120084.5"核酸测序"——联川基因与高晓莲(Xiaolian Gao、高晓莲、高晓连为同一人)、周小川签《专利转让合同》无偿转让,2018年3月6日《手续合格通知书》;③ZL200580011555.5"多元化学和生化反应的流体装置和方法"——2022年1月21日与周小川、高晓莲、艾尔多甘·古拉里签署《专利转让合同》无偿受让,2022年4月7日准予变更;④ZL200680006662.3"平行制备核酸及应用"——2018年5月10日与高晓莲签署无偿《专利转让合同》。
  • 关联性解释:高晓莲系公司创始股东、长期从事生物学与生物化学领域研究,公司的早期核心技术(DNA合成与基因检测方向)发轫于其与周小川的共同研发成果;其退休后将名下已有专利无偿转入公司体系,属于创始技术资产的自然归集,公司并未向第三方继受主体购买技术或形成持续性依赖——转出主体均为创始人家族成员或公立研究机构一次性处置。
  • 核查结论(并入律师就(3)-(5)的核查):继受取得程序履行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著录项目变更等法定手续、权属清晰;受让专利多为基础工具性或家族源头性成果,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不存在对继受主体的技术依赖。

执业提示:家族专利的"零对价注入"必须完成国知局著录项目变更全套文件并在申报文件中量化说明无偿原因(创始贡献归集);若出让方含事业单位(浙江省肿瘤医院),其内部决策(院长办公会)与对价评估证据是国有资产/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合规的关键,缺一都会被问询追缴。技术依赖判断的防御性举证是"自主研发专利数量vs继受专利数量的比例与应用环节映射表"。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1. 问题3委外服务模式的合理性、问题4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和波动合理性、问题5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问题6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持续增加、问题7(1)营运资金管理(货币资金余额16,659.85万/13,091.55万/6,052.62万元与大额存单14,843.16万/21,893.95万/28,412.02万元的存贷双高解释、农行招行中信各笔存单收益率3.25%-4.00%明细)、问题7(2)其他信息披露问题均为财务与IT核查范畴。
  2. 问题2(1)(2)业务与技术、竞争优势及问题2(5)2020年收购LCS少数股东股权的整合情况以业务论述为主;问题7(2)③按《规则适用1号》1-14进行的个人账户收付款核查由主办券商、会计师说明核查情况,未见异常记载。
  3. 本批次问询未触及以下分类的实质内容:出资瑕疵、土地房产权属、社保公积金专项、税务优惠、环保安全、境外架构(红筹维度)、分红安排、实控人认定的正面重建(周小川、郎秋蕾共同控制系申报既定前提,仅在关联方退出审查中被反向确认)。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1. 审核问询函原文缺失:《关于杭州联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未随附,问询要点以回复黑体引用为准;对"科创板申报是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不一致"子问的具体对照表格本档未全文转录,使用时应回到txt行430—500区间复核。【待核验】
  2. 法律意见书(20231219,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姓名与签章页未在批次txt提取;问题2(3)-(5)律师核查结论的详细表述需对照法律意见书原文;前次挂牌期间五组定向发行补充协议的原文文本亦仅有概括约定(估值调整、股份回购、股份转让限制、反稀释),具体条款数值待查底稿。
  3. scan_files 为空:本批次未提供扫描版文件;txt表格(13名私募股东清单、对赌条款一览表)转换后存在列错位,"高晓莲(Xiaolian Gao、高晓莲、高晓连为同一人)"的姓名口径系文本直接引用,正式写作时宜统一为准据的中文名"高晓莲"并以护照/公证文件核对英文名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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