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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4079-%E6%81%92%E6%AC%A3%E8%82%A1%E4%BB%BD.md

湘潭恒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874079·新三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3-06-29;问询轮次:1轮。依据文件:20230518《湘潭恒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披露日2023-05-18);20230320《湘潭恒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律师关于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披露日2023-03-20)。中介机构:主办券商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回溯仅覆盖新三板挂牌审核期间问询。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矿山轨道运输智能装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矿用无极绳牵引车、矿用普轨型卡轨车等,并提供与产品有关的安装服务。本轮审核问询共8项,法律风险集中于历史上借用湖南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从事矿用设备安装、生产经营场所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治理有效性、转贷和票据找零、关联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招投标合规;存货、应收、收入和期间费用等主要为业务财务核查事项。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第一次问询1借用资质从事矿用设备安装及经营资质重大合同资质/诉讼处罚是,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第一次问询2厂房及办公楼消防验收备案土地房产/环保安全
第一次问询3存货余额、库龄及跌价准备纯业务/财务类否,主要为主办券商及会计师
第一次问询4应收款项、信用期及回款纯业务/财务类否,主要为主办券商及会计师
第一次问询5收入确认、客户及订单纯业务/财务类否,主要为主办券商及会计师
第一次问询6公司治理有效性、关联交易和独立性关联交易/独立性
第一次问询7转贷、票据找零及财务规范财务规范/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一次问询8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招投标和关联采购股权投资/实控人认定/关联交易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1. 历史借用资质从事矿用设备安装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36-370,PDF第3-12页):

(1)说明2021年1月借用他人资质从事矿用设备安装是否导致主管部门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以及公司整改、规范措施和措施有效性;

(2)说明公司是否严格按照资质许可开展业务、期后是否还有其他超越资质经营,是否存在借用、租用或挂靠资质,是否违反资质管理法律法规;

(3)说明公司是否已经取得开展业务所需全部资质和许可;并由主办券商、律师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当地案例和公众公司案例发表合法合规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2021年1月公司与湖南明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中标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明峰公司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司实际安装并签署《架空乘人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该行为被归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所称借用资质/挂靠。项目安装收入195.17万元,占2021年度营业收入1.15%。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出具《确认函》,确认项目已完工、合同有效、无争议、无第三方权利请求或投诉;山西安顺达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06出具《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全部项目合格;设备使用方于2021-07-25出具《安装验收单》,安装及试验项目均合格。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04出具《证明》,认定该行为情节较轻、未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且未发现行政处罚。
  • 针对(2),公司说明除上述项目外,报告期内及期后没有其他借用、租用或挂靠资质情形,其他业务按照许可开展;自2022-09至回复日未再发生无经营资质安装工程施工行为。公司督促董监高、销售和法务人员学习资质法规,在招投标、销售、合同审查和签署环节加强审核,并出具《关于超越资质经营事项的说明与整改承诺》。肖公平就罚款、第三方追索、重建及其他损失出具全额补偿承诺。核查查阅2020-2022年1-9月《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334号)、招投标文件、两份项目合同、验收报告、主管部门证明,并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
  • 针对(3),截至回复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382712123666K,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09-30核发且无固定期限;排污许可证编号91430382712123666K001Q,有效至2025-05-29;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34303820265060,有效至2025-06-0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043002853,发证日2020-12-03。公司取得278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覆盖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矿用无极绳牵引车、矿用普轨型卡轨车等。公司引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说明主营产品不属于必须另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范围;但经营范围包含“电力工程”并非本问题主体,仍应以实际业务与许可边界为准。主办券商认为该次挂靠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整改有效,不影响挂牌。

核查意见与执业提示: 本问题的定性是公司实际施工而联合体成员提供资质,不能只以项目合同合法有效或项目已验收替代资质合规审查。对于安装服务收入195.17万元及1.15%占比,应保留招投标文件、资质证书、实际施工人员及合同履行证据;同时把“未再发生”结论与2022-09以后合同台账、主管部门证明和业务范围逐项勾稽。

2. 生产经营场所消防验收备案及持续经营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369-810,PDF第13-23页):

(1)逐项说明日常经营场所是否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备案;

(2)说明尚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房产是否仍在使用、是否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3)量化测算经营场所停止使用或搬迁对财务状况、净利润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并说明是否进行重大事项提示;

(4)说明消防风险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5)说明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挂牌条件。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公司在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使用二期厂房及办公楼10,881.47平方米(湘〔2020〕韶山市不动产权第0001124号)、下料车间2,316.24平方米(第0001129号)、一期厂房10,915.74平方米(第0001127号)、一期厂房办公楼2,210.93平方米(第0001126号)、宿舍4,129.66平方米(第0004629号)及科研楼/装配车间6,875.47平方米(第0004633号)。一期厂房办公楼有《(韶)公消验字(2009)第012号》消防验收,科研楼/装配车间有《建验备凭字(2022)5号》;二期厂房及办公楼、下料车间仅履行设计备案,尚未完成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司说明上述房屋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不涉及开业前消防检查许可,但二期及下料车间仍有补办程序要求。
  • 针对(2),二期厂房及办公楼、下料车间以及其他经营场所仍正常使用,未发生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公司已重新绘制消防设计图纸,拟经设计机构审核并由第三方检测后向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消防验收备案。韶山市消防救援大队于2023-01-05、2023-02-15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二期厂房及办公楼(含下料车间)、一期厂房及办公楼、宿舍楼的消防设施、建筑防火、安全疏散和管理未见异常;韶山市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消防救援队分别于2023年1-2月出具证明,确认自2020年以来无生产安全事故、房屋建设/消防处罚或消防行政处罚。
  • 针对(3),公司按存在瑕疵的二期厂房及办公楼、下料车间合计13,197.71平方米测算,若搬迁需设备拆卸、安装、机械和运输费用150.00万元、租赁费158.00万元,合计308.00万元,税后影响261.80万元。2022年度净利润2,651.71万元,扣除影响后为2,389.91万元;2021年度净利润2,362.57万元,扣除影响后为2,100.77万元。公司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生产办公场所未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风险”,并认为高新区可替代租赁场地、机械设备易搬运,不影响持续经营。
  • 针对(4),公司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灭火器、消防栓、消防供水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及消防通道,定期开展消防教育并公示安全生产风险;2023-01-05和2023-02-15两次现场检查未见异常。肖公平出具承诺,若因消防问题导致整改、重建、罚款、停止使用、赔偿或其他损失,其承担全部损失并及时补偿。核查程序包括实地查看、查阅不动产权证、消防检查记录、三方检测和主管部门证明。
  • 针对(5),回复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关于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的风险,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说明新旧法律适用。主办券商认为公司存在历史消防备案瑕疵,但未发生事故、处罚或重大不利影响,处罚风险较小,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搬迁成本不会削弱持续经营能力。律师意见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为准。

核查意见与执业提示: 该问题须区分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竣工验收备案、日常监督检查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许可。主管部门“未处罚”的证明不能等同于已完成消防验收;后续应取得补办备案材料、检测报告及消防设施持续运行记录,并核实13,197.71平方米测算是否覆盖实际受影响建筑。

3. 公司治理有效性、关联交易和独立性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2,155-2,430,PDF第59-66页):

(1)说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的决策及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说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是否存在不适合任职情形;

(3)说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是否独立有效运行,并说明对关联交易和治理风险的监控措施。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肖公平、肖连平为兄弟,肖薇为肖公平之女,肖龙武为侄/表亲等近亲属;股权结构为肖公平51,300,000股、占85.5%,肖连平2,700,000股、占4.5%,恒发咨询6,000,000股、占10%。公司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规范审批、回避和披露。2022年12月董事会、股东会补充确认报告期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有回避义务的事项中回避。回复特别披露2023年1月临时股东会全部为关联股东,若全部回避可能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未回避,属于公司治理执行中应重点复核的具体场景。
  • 针对(2),公司取得董监高个人征信、无犯罪记录等材料;财务负责人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并具有中级职称,其他人员不存在同时担任3个以上职务或被认定不具任职资格的情形。肖公平、肖连平、肖薇和肖龙武等关系人虽存在亲属关系,但职务、持股和实际工作分工已在回复中列明,未发现报告期因任职资格受到处罚或被限制任职的事实。
  • 针对(3),公司说明已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独立、银行账户和税务申报独立,业务、资产、人员和机构独立;通过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制度设置决策权限、回避、披露和追责机制。核查了三会文件、制度文本、关联方清单、资金流水及董监高调查表,主办券商认为治理机制能够运行、公司具备独立性;但临时股东会关联股东未回避的程序事实,应在后续会议中持续纠正并留痕。

核查意见与执业提示: 关联交易回避应结合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范围、出席人数、表决结果及是否影响决议效力分别判断,不能仅以“事后补充确认”覆盖程序风险。建议将2023年1月临时股东会列入治理整改跟踪表,保留后续制度修订、培训和非关联董事/监事实际履职证据。

4. 转贷、票据找零及关联方资金往来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2,430-2,670,PDF第66-73页):

(1)说明转贷、票据找零和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原因、金额、利息、整改及是否影响公司利益;

(2)由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资金流向、会计处理、是否存在账外资金、偿债能力和报告期后是否继续发生;

(3)说明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并对挂牌条件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报告期银行转贷金额2020年2,174.80万元、2021年3,220.00万元;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金额2020年1,156.31万元、2021年1,713.20万元、2022年1-9月1,169.64万元,累计约5,394.80万元。转贷系银行受托支付对象与实际供应商不一致等资金周转原因,所有本金和利息均于2022-09前归还,无逾期。票据找零是通过非银行主体贴现或将大额票据拆换小额票据,回复称票据用于真实销售、采购和经营。中国人民银行韶山市支行于2023年2月出具证明,确认自2020-01-01以来无相关处罚或贷款违约;控股股东出具损失补偿承诺。
  • 针对(2),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查阅2020-2022年1-9月审计报告、借款合同、银行流水、票据台账、还款凭证、关联方往来明细和利息计算,核实本金、利息均结清,未发现账外资金或因转贷导致银行损失。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拆入资金约定年利率4.25%,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且不高于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利率;对报告期末关联自然人借款已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确认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1-8月关联交易。
  • 针对(3),公司建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借款按合同用途使用,建立票据取得、背书、贴现、登记和审批流程,并对关联交易履行决策、回避和披露。公司承诺不再转贷、找零或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主办券商认为上述行为存在不规范,转贷和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有违反贷款及票据监管要求的风险,但未造成银行损失、未受重大处罚,整改后未再发生,未对挂牌构成实质性障碍。具体适用《贷款通则》及《票据法》的法律分析以律师补充法律意见为准。

核查意见与执业提示: 转贷、票据找零和关联借款必须分别建立资金流向表;已归还本金不当然消除历史合规风险。尤其应保留2020年2,174.80万元、2021年3,220.00万元转贷及2022年1-9月1,169.64万元票据找零的逐笔合同、银行回单和实际交易凭证。

5. 对外投资及投资参股企业的合理性、合规性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3,990-4,110,PDF第108-111页):

(1)说明投资湖南兵器跃进智能控制有限公司、湖南韶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县晋柳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原因、与原股东是否关联、肖公平任董事是否形成控制、韶山农商行投资是否存在减值;

(2)说明报告期内处置上述投资的详细情况和处置原因;

(3)说明相关投资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并由律师核查湖南兵器投资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公司2018-04作为发起人设立湖南兵器,持股30%,其他股东湖南兵器跃进机电34%、长沙德昌光机电28%、李春贵8%,实际出资216万元;各方无关联关系、无一致行动协议,肖公平任董事但不控制。公司2013-12以自有资金426.00万元认购韶山农商行300.00万股,持股2%;2019年取得30.00万元、24.00万元、24.00万元分红,2022-09-30未经审计净资产33,513.66万元,公司享有净资产670.27万元,高于成本426.00万元,回复认为无减值。2018-01将对山西晋柳能源债权580.69万元中的529.47万元转为柳林县晋柳八号投资出资,保留8.82%即51.22万元;公司与各方无关联关系。
  • 针对(2),湖南兵器成立后持续亏损,公司2022-08同意退出,实际收回100.00万元;山西晋柳能源于2022-07引入战略投资者,柳林县晋柳八号投资退出,公司于2022-09收回股权对价192.63万元;韶山农商行投资报告期内未处置。相关股东会决议、解散资产分配协议、债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付款凭证和回款凭证构成核查依据。
  • 针对(3),公司按湖南兵器持股30%并以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韶山农商行持股2%,无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无法取得公允价值时按初始成本计量;柳林县晋柳八号投资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作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21年末按净资产份额调整并将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转留存收益。律师和主办券商认为投资原因真实、无关联控制,相关会计处理符合准则;对非上市投资公允价值和退出价格仍应取得完整底稿。

6. 实际控制人肖公平、肖连平及一致行动安排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4,932-5,035,PDF第126-128页):

(1)结合肖公平、肖连平参与经营、持股、任职和协议安排,说明为何认定肖公平为实际控制人而非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其他关联业务;

(2)说明如果实际控制人认定调整,对挂牌、公司治理或控制权是否有影响。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肖公平直接持股85.5%,并通过恒发咨询间接控制10%,合计控制95.5%;肖连平直接持股4.5%,另通过恒发咨询间接控制约0.5%。二人于2022-09-30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公司治理和表决中保持一致,期限为生效日起至挂牌后5年。肖公平长期主持公司经营管理,肖连平未被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肖薇任总经理但无股份,肖龙武从事销售且无股份,回复未发现其投资企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据此将肖公平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将肖连平作为一致行动人处理。
  • 针对(2),二人的一致行动安排和95.5%的共同控制基础使公司控制权稳定;肖公平承担实际经营决策,肖连平参与股东表决。即使在一致行动协议存续期内,股权比例、董事会席位和重大事项表决仍需按照《公司章程》执行;核查了股东名册、协议、三会文件、董监高调查表和相关企业工商资料,未发现需调整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事实。执业上应继续关注一致行动协议续期、解除、股份转让及恒发咨询份额变化。

7. 招投标业务和关联采购

问询要点(原子问题完整列示)(来源:20230518审核问询回复txt行5,082-5,518,PDF第129-142页):

(1)说明招投标业务占比、投标方式及公司内部决策;

(2)列明主要中标合同的客户、合同名称、金额、签订时间、履行和验收情况;

(3)说明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未履行招标程序或商业贿赂;

(4)说明竞争对手数量、未中标原因及是否存在串标、围标或利益输送,并说明湖南正威科技等关联采购的交易背景和公允性。

回复与核查要点(逐项对应)

  • 针对(1),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商务谈判获取订单,已建立《招投标管理规定》《投标项目审核管理规定》《价格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2022、2021、2020年度通过招投标取得合同金额约17,112.46万元、27,165.34万元、19,217.87万元,对应收入15,059.46万元、22,322.01万元、21,036.94万元,占各期收入78.45%、83.74%、81.67%;重大投标由销售、技术、财务和管理层审核,形成报价和合同审批记录。
  • 针对(2),回复列举沁源县鑫盛项目562.00万元、山西柳林联盛项目499.50万元、阳泉项目480.00万元等合同,并按2020-2022年合同金额和收入进行核对;合同履行以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客户验收和回款为节点,未发现未履行或因验收争议形成重大损失的情况。由于原文以项目表格分散列示,具体客户、合同全称、签订日期和验收凭证应以合同台账及附件逐笔复核。
  • 针对(3),公司自有矿用产品取得278项有效《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安装项目历史上仅有前述2021年借用资质事项;主办券商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并抽查投标文件、合同、发票和银行流水,未发现无资质中标、串标、商业贿赂或行政处罚。招投标代理服务费与可比公司费率差异不大,相关服务商为有资质法人。
  • 针对(4),公司说明各产品类别竞争对手约10-11家,未中标主要因价格、技术方案、项目条件和客户选择,不存在串标、围标或商业贿赂。湖南正威科技为肖公平曾控制企业,肖公平于2021-08-24退出;2019-01-08《股权转让协议》约定100.00万元取得10%股权,相关交易已履行决策程序。2022年正威采购单价133,398.89元、2021年132,050元、2020年142,440元,焦作华飞同期为120,000元、139,333.33元、160,000元,创安2022年为108,000元;公司据此认为价格公允、交易金额较小,未损害公司利益。关联董事和股东履行回避或补充确认程序的情况需结合对应会议文件核验。

核查意见与执业提示: 招投标合规应和资质合规、合同履行、代理费支付及关联方利益链条一并核查。特别是公司既有历史挂靠行为,又存在关联采购和曾经控制的湖南正威科技,建议保留投标保证金、开标记录、报价审批、代理服务成果、客户验收和付款凭证,防止仅以无处罚证明替代业务实质核查。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1. 问题3存货余额、库龄、盘点和跌价准备;问题4应收账款账龄、回款及票据兑付;问题5收入确认、客户合作和订单;上述事项未触及20类法律主题,列入总览的“纯业务/财务类”。
  2. 问题6中销售、管理、研发费用率、研发项目预算及咨询服务费金额等纯财务部分未重复展开;与治理、关联交易和独立性有关部分已在第三节详述。
  3. 问题8中不涉及控制、关联或合规判断的投资收益、会计分类和期间费用数据,仅保留与投资合理性、控制权、招投标和关联采购相关的法律核查内容。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1. 问询原文和回复完整性:20230518文本包含8项问询及主办券商、律师、会计师回复;招投标主要合同的完整合同名称、签订日期、验收单和逐笔中标表格应与底稿继续勾稽。
  2. 签署及文号:已载明《架空乘人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建议信息GR202043002853、项目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1334号、《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测检验报告》及《安装验收单》;消防补办申请、第三方检测报告、关联交易补充确认会议文件的签章和附件待核验。
  3. 文本及扫描质量:本批次txt可提取并可定位;scan_files无,暂无“扫描版无法提取文本”事项。对主管部门证明的出具日期、证明范围及“未构成重大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基础应保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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