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1378·深市主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上市/挂牌日期:2023-10-30 | 审核问询共 1 轮(含落实函) | 本文档基于审核期间全部公开问询回复文件提炼(截至 2026-08-23) 依据文件: 2023-04-21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txt 2023-04-21_8-2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txt 2023-05-08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txt 2023-05-08_8-2_会计师关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txt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薄膜和功能母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客户提供功能性BOPP薄膜、BOPE薄膜、功能母料,属于塑料薄膜制造业。公司于2023年10月在深市主板上市,经历了全面实行注册制平移。审核期间主要经历1轮主板标准问询及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问询重点聚焦于营业收入与贸易商、营业成本与毛利率、存货及应收票据、以及行业限塑令等环保合规事项。
二、法律问题总览
| 轮次 | 问题编号 | 问题主题 | 法律类别 | 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
|---|---|---|---|---|
| 首轮 | 1 | 关于行业与业务(环保合规) | 环保与安全生产 | 是 |
| 首轮 | 2 | 关于营业收入与贸易商 | 业务/财务 | 否 |
| 首轮 | 3 | 关于营业成本与毛利率 | 业务/财务 | 否 |
| 首轮 | 4 | 关于存货、应收票据 | 业务/财务 | 否 |
| 首轮 | 5 | 关于申报材料质量 | 业务/财务 | 否 |
| 落实函 | 1 | 关于毛利率 | 业务/财务 | 否 |
| 落实函 | 2 | 关于期后业绩 | 业务/财务 | 否 |
| 落实函 | 3 | 关于收入核查 | 业务/财务 | 否 |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1:关于行业与业务(子问题节录)(首轮,回复第 32–40 页)
问询要点: (7)说明发行人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发行人行业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的相关要求;说明各主要产品的可循环性、易回收性、可降解替代性等特征,产品是否全部或部分列入国家关于“限塑令”的产品目录。如是,请结合相关产品收入及占比情况,进一步分析并披露“限塑令”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回复与核查要点:
- 符合主管部门绿色要求: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塑料薄膜制造,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工信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及发改委等要求推行绿色设计。公司无胶膜产品通过低碳环保、轻量化的绿色设计,使下游客户无需涂覆胶粘剂直接进行纸塑复合,解决了涂覆和烘干胶粘剂过程中VOCs挥发的问题。经SGS测定,二氧化碳排放削减比例达59.73%。无胶膜获得中国环境标志(II型)产品认证。
- 生产工艺与能源消耗的绿色特征:公司功能薄膜采用“平膜法共挤出分步双向拉伸薄膜工艺”,功能母料采用“双螺杆共混改性”,均不涉及化工材料单体聚合、有机合成等化学合成工艺,具有清洁生产特点。能源消耗主要为清洁能源(电力、天然气,部分含光伏发电),不涉及煤炭。
- 可循环与易回收性: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如功能性BOPP薄膜、BOPE薄膜)被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发展产品。其中BOPE薄膜为单一材质(PE),与下游PE包装袋复合后无需剥离即可完全粉碎造粒循环再造。
- 未列入“限塑令”产品目录:国家“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发行人主要使用的原材料为聚丙烯(PP)和聚乙烯(PE),工艺为双向异步拉伸成型;产品主要应用于纸质印刷品包装盒、饮用水标签等,没有应用于“限塑令”禁止、限制的领域,因此未被列入国家关于“限塑令”的产品目录。
- 核查程序:①了解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②查阅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主管部门关于发行人行业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的相关要求及规定;③查阅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等国家关于“限塑令”产品目录中相关规定,并比对核查发行人各主要产品;④查阅相关科技成果奖、循环经济奖、绿色认证;⑤查阅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确认函。
- 核查意见:发行人符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发行人行业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的相关要求;各主要产品具备可循环性、易回收性、可降解替代性等特征,未被列入国家关于“限塑令”的产品目录。
执业提示:涉及塑料制品及包装材料的企业申报IPO,需详细比对各类“限塑令”产品目录,论证工艺、原材料及下游应用与受限产品的区别,同时论证环保节能效益。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 “问题 2 关于营业收入与贸易商”、“问题 3 关于营业成本与毛利率”及落实函等其余事项:属于纯业务/财务问题,无专门法律核查意见。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①问询函原文缺失:无。 ②签章页/文号信息是否完整:完整。 ③txt文本质量问题:无显著错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