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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3882-%E5%85%AB%E8%BE%BE%E6%9C%BA%E7%94%B5.md

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873882·新三板)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上市/挂牌日期:2023-03-21 | 审核问询共 1 轮(第一次反馈意见) | 本文档基于所列审核期间反馈回复及法律意见书 txt 提炼 依据文件:20230119_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披露日 2023-01-19);20221130_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意见书(披露日 2022-11-30);本项目为新三板历史通道挂牌,未涉及挂牌后问询。 中介机构:主办券商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八达机电主要生产电动葫芦、绞盘及其配件,生产环节包含机壳、端盖、齿轮箱、转子、定子、制动部件、绳筒、限位架、固定架加工和整机装配,境外销售占比较高。本轮第一次反馈重点是 1993 年以来多名自然人股东长期代持及 2021 年 11 月还原、历次股权转让税费,唯一日常生产场所消防验收及对外出租工业房产未备案,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三会运作及关联关系,瑞安瑞立小贷、钱塘小贷代持和歌斐基金投资,境外销售、出口退税、外汇和客户稳定性,以及供应商加工服务的交易真实性和费用归集;固定资产成新率、盈利、应收账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属于业务财务核查。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首轮1历史沿革、长期代持及股权转让税费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股权代持与还原;税务;出资瑕疵
首轮2消防安全及未备案出租房产环保与安全生产;土地房产权属;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首轮3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上市主体独立性
首轮4其他权益工具、小贷投资和基金资金流向股权代持与还原;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境外架构/红筹回归、外汇登记;其他需律师发表意见事项是(问题 1)
首轮5境外销售、出口退税及外汇境外架构/红筹回归/外汇;税务;重大合同与业务合规部分(主办券商、会计师)
首轮6固定资产成新率纯业务/财务类
首轮7盈利指标纯业务/财务类
首轮8供应商加工服务重大合同与业务合规;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否(主办券商、会计师)
首轮9应收账款纯业务/财务类
首轮10交易性金融资产纯业务/财务类
首轮11信息披露其他需律师发表意见事项部分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1:关于历史沿革、长期代持及股权转让税费(首轮,回复第 3–15 页;txt 行 60–508)

问询要点:主办券商及律师需核查:(1)公司历史上长期存在、涉及多名自然人股东的代持于 2021 年 11 月全部还原,结合代持原因、是否签署代持协议及主要内容、代持股权出资来源,说明代持形成和解除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是否规避强制性规定,被代持人是否不适合担任股东,是否存在股权争议,股权是否清晰,并详细说明核查程序和方式;(2)2010 年 11 月股东之间实际转让价格、工商登记价格和税务核定价格存在差异,说明历次股权转让税费缴纳是否合法合规。主办券商和律师须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代持形成、解除和股权清晰。 1993 年 9 月设立时,林剑代林贤波持有股份,叶余波代何国胜持有股份;二人分别是父子、舅甥关系,均因实际股东看好行业但担心离职创业风险而通过亲属登记,出资来自个人存款和家庭积累或现金、个人存款和家庭积累。双方未签书面代持协议,但均完成访谈并取得确认函,回复称不存在非法目的、恶意串通或股权争议。2010 年 8 月林贤波通过樊晓平、薛迪隆、伍如如、黄武、薛孝胜、余协康、徐云峰代持,原因是减少公司股东人数、便于工商登记;除离职员工余协康、徐云峰未取得书面协议外,其余协议内容为委托持股和委托权限,无特殊权利义务。2014 年 2 月林贤波又代王乾成、陈素持股,代持双方均接受访谈并确认;2018 年 12 月陈素离职退出,林贤波回购其 11.905 万元出资。回复称上述代持均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被代持人不存在身份不合法、不能持股或竞业禁止情形,2021 年 11 月全部解除;公司取得历次代持人、被代持人《代持协议》《解除代持协议》或确认函,并查阅三会材料和部分付款凭证。公司现有全体股东签署《历史沿革确认书》,确认历史代持形成及解除真实、无股权争议,txt 行 60–325。
  • (2)历次转让和税费。 2000 年 4 月林秀芬、叶海波、林昌秋、林剑向何国胜、林贤波、余小波、黄建富转让,实际及工商价格均为 1 元/出资额,因年代久远未取得完税凭证;2007 年 8 月林贤波向近亲属林剑转让 291.264 万元出资、对应 5.83%股权,价格为 1 元/出资额,近亲属转让不适用纳税;2010 年 8 月代持价格按 2.60 元/出资额,未工商登记,代持发生时不适用;2010 年 12 月实际价格按 2.85 元/出资额上下浮动,工商登记价格为 1 元/出资额,回复称均有完税凭证。2014 年 2 月代持回购按 2.60 元/出资额、未工商登记;2018 年 12 月陈素离职回购按 2.60 元/出资额;2019 年 3 月柯国冲继承 476.19 万元出资、金卓会离职以 3.49 元/出资额退出、近亲属转让按 1 元/出资额,金卓会取得完税凭证;2021 年 9 月历史股权调整均按 1 元/出资额并办理完税。回复援引《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称早期未取得凭证事项已由现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风险,未导致股权不清晰,txt 行 326–508。

核查程序:取得历次代持股东、被代持股东《代持协议》《解除代持协议》、确认函和《历史沿革确认书》;访谈历次代持人、离职员工和现有股东;查阅三会材料、付款凭证、工商档案、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和税费资料;对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核查转让定价、工商登记、完税凭证和未取得凭证原因。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认为历史代持的形成、解除和 2021 年 11 月还原具有真实性,未发现被代持人不适格、规避法律或股权纠纷,股权清晰;2010 年实际价格与工商价格差异有公司历史定价和税务核定背景,后续转让大部分已完税,早期凭证缺失事项由承诺覆盖,未构成挂牌实质障碍。律师意见由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出具。

执业提示:长期代持项目不能用一份现状股东名册替代历史还原,应按代持时间、代持人、实际出资人、协议、出资来源、解除路径和税费凭证逐人建链;税费凭证缺失要单列历史事实和责任承诺。

问题 2:关于消防安全及未备案出租房产(首轮,回复第 16–24 页;txt 行 509–903)

问询要点:公司需说明日常经营场所建筑面积、消防设施,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披露消防验收、备案、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主办券商和律师需逐项核查:(1)日常经营场所是否需要消防验收、备案或安全检查及办理情况;(2)无法通过验收、备案或检查的场所是否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暂停经营,是否有消防处罚风险;(3)停用对财务和持续经营影响,是否作重大事项提示;(4)日常经营场所是否有消防风险、措施及有效性;(5)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挂牌条件。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生产经营场所及房产消防手续。 温州市瑞安经济开发区毓蒙路 8 号、产权编号浙(2022)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39676 号,是公司唯一日常经营场所,建筑面积 40,716.35 平方米;2006 年 11 月 20 日瑞安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出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瑞公消验[2006]第 0164 号),同意工程投入使用。公司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选用合格消防产品,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消防设施,报告期未受到消防安全检查或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瑞安市南滨街道林北村八达路 54–58 号工业房产,产权编号浙(2022)瑞安市不动产权第 0041812 号,建筑面积 4,844.22 平方米,目前对外出租,未办理消防备案;上海嘉定区宝钱公路 5000 弄 134 号 103、104、202、302 室及 135 号 101、102、201、301 室商业房产为购买取得、对外出租,回复称业主无须另行申请,txt 行 509–760。
  • (2)未备案风险。 依据《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八条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四条,4,844.22 平方米工业房产属于其他建设工程,应竣工备案而未备案,可能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截至回复日未受到处罚或要求整改。2022 年 9 月 5 日瑞安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关于要求出具八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证明的复函》(瑞消办[2022]38 号),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被确认为督导检查对象、未因消防违法受罚,txt 行 761–820。
  • (3)停用量化和风险提示。 主要日常场所已验收 40,716.35 平方米;未备案工业房产报告期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6 月收取房租分别为 1,204,131 元、1,204,131 元和 1,479,722 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0.95%、0.67%和 2.08%。公司已在“房产存在未消防验收的法律风险”中提示,并由全体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处罚损失,如需停产或搬迁则提前寻找场所并承担经济损失,txt 行 821–858。
  • (4)消防和安全管理。 主要生产场所配置消火栓给水系统、防火隔离、防火门、消防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建立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和演练;2022 年 8 月 30 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现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安全生产处罚,txt 行 858–903。
  • (5)挂牌条件和持续经营。 主办券商据前述 40,716.35 平方米日常生产场所消防设施、4,844.22 平方米出租工业房产未备案事实及 5,000 元以下潜在罚款分析,认为出租房产瑕疵不属于重大违法,不影响合法规范经营和持续经营,txt 行 858–903。

核查程序:查阅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书、消防验收文件、消防备案材料、消防和应急管理部门证明、全体股东承诺;访谈生产负责人,核对房产用途、面积、消防设施和收入比例,并对照消防法律法规分析处罚和停用后果。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唯一日常生产经营场所已完成消防验收,非日常出租工业房产存在未备案法律瑕疵,潜在处罚上限为 5,000 元且目前未受罚;租金占收入比例较小、全体股东已作损失和搬迁承诺,未对财务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执业提示:消防审查应区分“日常生产经营场所”和“持有但出租的非经营场所”,分别按用途、面积、取得时间、验收/备案制度和收入贡献判断风险,不能因主厂房已验收而覆盖出租房产的备案缺口。

问题 3:关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首轮,回复第 25–34 页;txt 行 904–1362)

问询要点:公司需逐项说明:(1)结合报告期三会运作和决策,说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认定的依据、合理性和真实性;(2)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法》;(3)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权益的企业是否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如有,说明替代性、竞争性、利益冲突和风险防控;(4)结合三会决议说明无实际控制人是否影响治理、内控有效性和经营稳定性。主办券商和律师须发表意见,会计师核查(2)(4)。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股权分散和三会数据。 第一大股东杜左海、黄建民分别持有 647.482 万股、12.9495%,何熙 575.5396 万股、11.5108%,柯国冲 527.5779 万股、10.5516%,公司不存在持股 30%或 50%以上的股东,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报告期召开 2 次股东会、3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5 次监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案均 100%通过,回复据此认定无单一股东控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txt 行 904–1060。
  • (2)关联方和交易。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识别董事、监事、高管、离任 12 个月人员、近亲属及其控制企业。报告期关联采购包括瑞安市格上机电有限公司材料采购 2020 年 1,698,981.78 元、2021 年 2,238,802.47 元、2022 年 1–6 月 696,070.50 元,余协钦外协加工分别为 292,927.22 元、272,746.12 元、69,985.11 元;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 1,399,661.60 元、2,099,136.24 元、658,764.91 元,txt 行 1061–1170。
  • (3)相似业务和利益冲突。 杜左海在天津兰德天元、天津红杉、上海歌斐惟勤、天津达晨创富和宁波得禾缘五家企业的持股比例为 1.00%–2.41%,所涉业务为股权投资或投资管理;黄建民持有浙江瑞安农村商业银行 0.05%;独立董事常小东持有浙江协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100%,金国达持有温州东瓯会计师事务所 45%。回复称前述企业与八达机电电动葫芦、绞盘制造及销售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替代关系和利益冲突,txt 行 1171–1260。
  • (4)治理稳定性。 公司自设立近 30 年一直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任一股东不能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杜左海任总经理,黄建民、林剑、林绍宣任副总经理,报告期三会均依法运作。回复认为无实际控制人未导致经营方针、组织运作、业务运营和盈利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负债率低并曾获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称号,txt 行 1261–1362。

核查程序:查阅股东名册、工商登记、公司章程、三会文件、关联交易合同、发票、采购和销售明细、审计报告;查询主要关联企业公示信息,访谈董事长、董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主要关联方,核对银行流水并对主要关联交易函证。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股权结构分散、三会表决独立且无一致行动,认定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合理真实;关联方和交易已按准则及法律披露,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有权益的企业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无实际控制人未对治理、内控和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执业提示:无实际控制人项目的重点不是列出最高持股比例,而是逐一证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不存在事实控制,并把亲属关系、历史代持、关联采购和外部投资企业交叉核对。

问题 4:关于其他权益工具、小贷投资和基金资金流向(首轮,回复第 35–53 页;txt 行 1363–2261)

问询要点:公司需逐项说明:(1)截至目前持有小贷公司的具体比例,报告期投资是否合法合规;(2)投资基金及小贷公司的原因、履行程序、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的依据、公允价值确定、对业绩影响及未来处置/持有计划;(3)基金产品具体情况、资金最终流向、最终获取方与公司关联关系、是否流向房地产,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方是否通过金融产品嵌套占用资金。主办券商和律师对(1)发表意见,主办券商及会计师核查(2)(3)。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小贷投资比例、合规及历史代持。 公司持有瑞安瑞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6.50%股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投资金额 1,300 万元;浙江省金融办出具《关于同意瑞安瑞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试点方案的批复》,确认设立符合《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瑞安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出具《证明》,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经营合法合规、未受监管处罚。2015 年 8 月 21 日八达机电与方传钢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因杭州余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拖欠方传钢及八达机电债务,由方传钢代持杭州市余杭区钱塘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1.25 万股、占 0.078125%;报告期已解除代持,2022 年 4 月转让给第三方,截至回复日公司既不是显名股东也不是隐名股东,txt 行 1363–1475。
  • (2)投资原因、程序、会计分类、公允价值和业绩。 三款歌斐基金初始投资均发生于 2019 年 11 月,投资成本合计 762.08 万元,报告期未追加或提前处置;瑞立小贷 2010 年出资 1,300 万元,2010 年 10 月 8 日八达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2022 年 5 月 23 日股份公司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基金和小贷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不具有本金和收益保障,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歌斐诺亚家族专享 PE 联接基金三期第二批成本 500.05 万元、公允价值 870.23 万元、持股比 2.29%;歌斐诺亚家族专享组合 1 号联接基金一期成本 78.39 万元、公允价值 71.29 万元、持股比 1.06%;PE 联接基金九期第三批成本 183.64 万元、公允价值 852.63 万元、持股比 1.35%。其他权益工具股利收益 2020 年 20,000 元、2021 年 20,000 元、2022 年 1–6 月 17,500 元,公允价值变动税后净额分别为 3,055,808.94 元、791.78 元和 -1,522,582.35 元,txt 行 1476–1890。
  • (3)最终流向、房地产和占用。 三款基金由芜湖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00902,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中歌斐诺亚家族专享组合 1 号联接基金一期涉及境内外房地产项目,另两款涉及较广。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持有基金份额,不参与运营,穿透核查主要被投企业、基金管理报告及公司和董监高银行流水,未发现关联关系、异常往来或通过金融产品嵌套占用资金,txt 行 1891–2261。

核查程序:查阅小贷公司批复、金融主管部门证明、《股权代持协议》、解除及转让资料、股东会决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基金合同、基金备案资料、管理报告和公允价值测算;穿透主要被投资企业,比较公司关联方清单和银行流水,核查是否存在房地产资金流向、资金占用或利益输送。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瑞立小贷 6.50%投资有批复和监管证明,钱塘小贷 0.078125%代持已解除并处置;其他权益工具分类、公允价值和资金流向由会计师专项核查,回复未发现关联方嵌套占用或异常资金。钱塘小贷历史代持仍应作为股权代持与还原事项留存完整底稿。

执业提示:金融资产问询同时包含投资合规、历史代持、关联占用和会计分类,不能只按“其他权益工具”处理;小贷股权尤其要获取属地金融主管部门批复或证明,并核对显名、隐名、解除和处置的全流程。

问题 5:关于境外销售、出口退税及外汇(首轮,回复第 54–84 页;txt 行 2262–3290)

问询要点:公司需逐项说明:(1)境外销售主要客户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销售区域、产品类别、第三方回款、从公司采购占其同类采购比例、合作历史,以及是否签框架协议和协议主要条款;(2)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进口国和地区进口及外汇政策、海外疫情、国际经贸关系对持续经营的影响;(3)境外客户数量、报告期增减、老客户复购金额和占比、主要客户是否流失。主办券商和会计师核查境外收入真实性、客户资信和关联关系、海关报关数据与出口退税/运费/保险费匹配情况。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客户、交易方式和框架协议。 主要客户包括 HARBOR FREIGHT TOOLS、LIDL HONG KONG LIMITED、GUDE GMBH CO KG、RIBIMEX、CHAMPION POWER EQUIPMENT、BARON GROUP、SOLUTIONS MURALES PROSLAT INC、AYERBE INDUSTRIAL DE MOTORES S.A、BIRGMA INTERNATIONAL SA 和 Trading EU GmbH;合作年限分别覆盖 4 年至 14 年,GUDE 2009 年开始、HARBOR 2012 年开始、LIDL 2019 年开始合作。公司称在提升设备和牵引设备的同类采购中是上述主要客户的唯一供应商,客户从公司采购占其同类产品采购比重为 100%。境外客户通过邮件直接下达采购订单,公司未签长期框架协议,订单包含交易双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和支付条款;HARBOR 介绍为全球超过 25,000 名员工、1,300 家线下商店、年销售额超过 65 亿美元,LIDL 2019 年税后盈余 12.87 亿欧元、总资产 367.06 亿欧元,GUDE 物流面积超过 36,000 平方米。客户均为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和市场占有率没有权威可靠的公开数据,回复以客户官网为来源并明确该项限制,txt 行 2262–2595。
  • (2)退税、外汇及贸易环境。 公司主要产品出口退税率为 13%;实际出口退税金额 2020 年 765.81 万元、2021 年 1,272.50 万元、2022 年 1–6 月 387.99 万元,匡算出口退税率分别为 12.98%、12.93%和 12.96%。公司主要以美元结算,报告期汇兑损益验算为 2020 年 185.88 万元、2021 年 68.88 万元、2022 年 1–6 月 -110.12 万元;即使剔除出口退税,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1–6 月净利润仍分别为 776.32 万元、1,395.11 万元和 882.18 万元。公司境外销售收入 2020 年 9,901.17 万元、2021 年 14,070.07 万元、2022 年 1–6 月 5,859.18 万元;美国客户收入分别为 2,571.90 万元、2,656.41 万元和 1,147.06 万元,占营业收入 20.35%、14.80%和 16.11%。回复称疫情影响展会、物流和市场,但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取消退税,公司拟通过提价和采购、工艺、包装、物流的降本增效应对,txt 行 2596–3135。
  • (3)客户数量、复购与流失。 2020 年境外客户 148 个,2021 年 141 个,2022 年 1–6 月 95 个;2021 年复购客户 107 个、复购金额 13,145.20 万元,客户复购比例 75.89%、金额复购比例 93.43%;2022 年 1–6 月复购客户 72 个、复购金额 4,753.69 万元,客户复购比例 75.79%、金额复购比例 81.13%。以 2020 年为起点未复购客户 36 个、流失率 24.32%,但按各期前十名客户观察主要客户流失率为 0,txt 行 3136–3290。

核查程序:查阅主要客户官网、订单、销售合同、报关单、物流和保险资料、收款流水、出口退税申报及税务资料;核对客户成立时间、实际控制人、销售区域、产品、合作年限和第三方回款,比较海关数据、账面收入、退税、运费和保险费;对客户进行访谈、函证,查询工商和关联方信息并复核汇兑损益。

核查意见:回复以客户官网补充客户经营规模,对注册资本和市场占有率缺乏权威公开数据作了边界说明;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通过邮件订单完成,退税率与政策一致,客户复购和主要客户留存情况支持业务持续性。境外销售涉及税收、外汇和进口政策,属于持续变动事项,仍应以正式报关、退税和银行结算凭证复核。

执业提示:境外销售法律核查要把客户真实性、第三方回款、报关退税、外汇结算和制裁/贸易环境风险分开,官网规模数据不能替代客户主体和实际控制人核验;没有框架协议时,应以订单、邮件、交付和回款构成合同证据链。

问题 8:关于供应商加工服务(首轮,回复第 107–115 页;txt 行 4797–5700)

问询要点:公司需逐项说明:(1)加工服务涉及的生产环节、采购必要性、采购确认时点和依据,主要加工服务供应商与公司工商信息是否相同或相似、合作年限、是否由前员工设立、是否仅为公司服务、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或通过加工商转移利润;(2)列示报告期各期采购加工服务金额及占总采购额比例;(3)解释前五大供应商加工采购金额与外协金额不一致。主办券商和会计师须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1)加工环节、必要性、确认时点、供应商关系及资金。 公司主要工艺包括机壳、前后端盖、齿轮箱、转子、定子、制动部件、绳筒、限位架、固定架加工和整机装配;外协加工主要为机壳和齿轮箱零部件的首道冲压/压铸工序,加工后运回公司继续生产。公司如自行购置压铸机还需配置人员、场地和能源,综合设备购置费、人工、能耗和场地后认为外协更具性价比。委托加工物资按供应商归集,材料成本按当月领用委外材料数量和月加权平均单价计量;加工费在委托加工物资完成并经验收合格时,按半成品数量和协商单价确认,公司依据结算单入账,收回后由仓库验收入库并结转原材料/半成品。福鼎市奇正仪器有限公司、温岭市山市冲件厂、瑞安市金顺压铸有限公司、瑞安市煊伟通用机电厂、温州隆升五金有限公司和瑞安市进桐源志汽摩配件有限公司合作年限均为 5 年以上,经营范围与公司明显不同,非前员工设立。六家外协商 2020 年外协费用合计 322.56 万元、占总采购 3.13%;2021 年 468.53 万元、占 2.96%;2022 年 1–6 月 145.76 万元、占 3.24%。其中瑞安市煊伟通用机电厂加工费为 2020 年 146.19 万元、2021 年 193.01 万元、2022 年 1–6 月 70.77 万元;公司与外协供应商均通过公司账户结算,银行流水未见业务款以外异常往来,txt 行 4797–5355。
  • (2)采购占比逐项。 福鼎市奇正仪器有限公司加工费 2020 年 27.50 万元、0.27%,2021 年 43.71 万元、0.28%,2022 年 1–6 月 17.55 万元、0.39%;温岭市山市冲件厂分别为 36.61 万元、0.36%,66.41 万元、0.42%,13.03 万元、0.29%;瑞安市金顺压铸有限公司分别为 103.18 万元、1.00%,152.86 万元、0.97%,41.65 万元、0.92%;瑞安市煊伟通用机电厂分别为 146.19 万元、1.42%,193.01 万元、1.22%,70.77 万元、1.57%,txt 行 5356–5455。
  • (3)前五大金额差异。 外协表只统计委托加工费,前五大供应商表同时统计直接购入的零部件和加工费。瑞安市仲格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交易全部是直接购入零部件,不含外协;瑞安市煊伟通用机电厂同时提供零部件和加工服务,其 2020 年加工费 1,461,928.97 元、采购件 3,529,218.45 元、总金额 4,991,147.42 元;2021 年三项为 1,930,075.07 元、8,729,370.53 元、10,659,445.60 元;2022 年 1–6 月为 707,746.51 元、1,843,497.51 元、2,551,244.02 元,txt 行 5456–5575。

核查程序:查阅采购制度、采购合同或订单、委托加工物资明细、结算单、验收入库资料、付款政策和应付账款;通过企查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供应商股东、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和董监高;访谈采购负责人、主要外协商,核对银行流水、关联方调查表和加工费占比。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会计师认为加工服务处于首道标准化零部件加工环节,采购有设备、人员、场地和能耗的商业必要性;各期外协占采购比例 2.96%–3.24%,供应商合作稳定、非前员工设立、非仅为公司服务,未见异常资金或利润转移;前五大供应商金额差异由直接采购和委托加工统计口径不同造成。

执业提示:供应商加工服务应将加工费、直接采购件、原料提供、验收时点和总采购口径拆分,避免将供应商总额直接等同于外协金额;对长期合作且非前员工供应商仍需做工商和流水核查。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1. 问题 6、7、9、10 的固定资产成新率、盈利、应收账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会计估计、收入成本、回款及公允价值事项,列入总览表但不作为独立法律问题详述。
  2. 问题 11 的信息披露检查以及问题 5 中境外收入的真实性、海关数据匹配和会计确认,主要由主办券商、会计师承担;本报告仅提炼其中税务、外汇、客户合同和持续经营边界。
  3. 20 类法律问题逐项核对:已详述历史沿革与股权变动、出资瑕疵、股权代持与还原、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与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土地房产权属、重大合同与业务合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税务、环保与安全生产、境外架构/红筹回归、外汇登记、上市主体独立性、其他需律师发表意见事项;未见对赌与特殊权利条款、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分红与股利分配、劳动与社会保障、数据合规、申报前新增股东事项。
  • 分类清单补充核对:本批未见数据合规与个人信息(涉互联网企业)、申报前新增股东与突击入股。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①问询函原文缺失:原始反馈意见函未作为独立 txt 提供,问询要点按回复中黑体引用提取;②签章页/文号信息是否完整:瑞公消验[2006]第 0164 号、瑞消办[2022]38 号、浙江省金融办小贷批复及历史税费资料应回看正式 PDF;③txt 文本质量问题:历史股权转让表、消防房产表、境外客户表和外协金额表存在跨页及小数错位,比例、房产面积、金额和许可证信息应以 PDF 页脚及原表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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