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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https://github.com/lennonli/ipo-inquiry-kb/blob/main/cases/874471-%E4%B8%83%E4%B8%80%E8%82%A1%E4%BB%BD.md

浙江开化七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74471·新三板基础层)挂牌审核问询法律问题回溯

挂牌日期:2026-05-18 | 审核问询共 2 轮 | 本文档基于挂牌审核期间全部公开问询回复文件及法律意见书提炼(截至 2026-08-24) 依据文件:

  1. 《关于浙江开化七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6-02-03 披露,回复股转公司 2026 年 1 月 6 日问询函,下称"首轮回复",txt 8,148 行)
  2. 《关于浙江开化七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6-03-09 披露,回复 2026 年 2 月 10 日二轮问询函,下称"二轮回复")
  3.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化七一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的法律意见书》(2025-12-26,下称"法律意见书") 中介机构:主办券商东方证券;公司律师北京中伦文德(杭州)事务所;申报会计师天健所

一、公司与审核概况

七一电器主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成套开关设备、绝缘件、电力配件等,行业 C38 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客户以国家电网系统招投标渠道为主,源起 2000 年收购开化县电工器材总厂(地方国有/集体企业)破产资产设立。公司实际控制人余永松,第二大股东及实控人控制的关联方浙江迪思威电气有限公司(输配电工程施工)与公司注册地址相同、交易密切。首轮问询 7 个问题,法律问题集中于问题 3(关联交易与独立性——迪思威,券商会计师核查)、问题 5(历史沿革:破产资产收购、股东借款涉司法裁定、外资股东进出、股权激励)、问题 6(特殊投资条款、业务合规性含招投标商业贿赂、危化品、安全生产、环评,及子公司/知识产权等);二轮问询 4 个问题,法律问题为问题 1(独立性混同追问)、问题 2(股东借款与代持排除——调解+司法确认)、问题 3(1)(其他业务合法合规)、问题 4(兜底核查)。

二、法律问题总览

轮次问题编号问题主题法律类别律师是否发表意见
首轮1、2销售与应收款项、偿债能力及毛利率纯财务类
首轮3关联交易与独立性(迪思威购销/租赁/资产转让/代收代付/资金拆借)关联交易/资金占用/独立性否(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
首轮4采购与存货纯财务类
首轮5历史沿革(破产资产收购/股东借款司法裁定/外资股权/股权激励)国有集体资产处置/股权纠纷/外商投资/股权激励
首轮6其他事项(特殊投资条款/业务合规性含招投标商业贿赂、危化品、安全、环评/第三方回款/子公司/知识产权等)对赌特殊条款/业务合规/资质是(特殊投资条款、业务合规性等子项)
首轮7其他问题(兜底核查+北交所辅导核查)挂牌条件兜底是(联合)
二轮1独立性(迪思威混同、代收代付虚开发票追问)上市主体独立性/关联交易否(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
二轮2股东借款(余曼云借款/代持排除/利益输送)股权代持/利益输送
二轮3其他事项(其他业务合法合规等)业务合规是(事项(1))
二轮4其他问题(兜底核查+北交所辅导核查)挂牌条件兜底是(联合)

三、重点法律问题详述

问题 5:关于历史沿革(首轮,回复第 103-131 页;txt 行 4216-5355)

问询要点:(1) 收购浙江省开化电工器材总厂破产资产:是否履行资产审计、评估、内部审议程序,收购价格公允性、价款支付、程序合法性,是否存在国有/集体资产流失;与该厂的业务、人员、技术承继关系及"七一"商号合法性;(2) 创始人股东历史上定期持续支付借款利息且涉司法裁定,是否影响股权明晰、有无股权纠纷;(3) 外资股东 Parisot Benoit Louis Jean 2024 年入股、2025 年转给配偶康佳玲退出:外资变动程序、负面清单、安全审查、资金出入境与税收合规;(4) 股权激励内容、实施情况、纠纷、预留份额、对象标准与程序、是否均为员工、有无财务资助或利益输送。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并就出资流水核查、代持核查程序有效性、异常入股三项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破产资产收购:2000 年改制依据《开化县企业改制若干问题的意见》(开政办〔1996〕106 号)。程序链条:电工器材厂职工大会通过破产安置方案(衢开电〔2000〕8 号)→县外经贸委两次批复(开外经贸〔2000〕第 18 号、22 号)同意按评估报告作价变卖给七一有限、变现资金优先偿付职工集资款/安置费/21 名未安置职工工资→开化源正资产评估所《资产评估报告书》(开源资评报(2000)字第 11 号,评估净资产 -76.06 万元)。收购价款 624,436.47 元(商标 65,400 元、车辆及固定资产 282,750 元、低值易耗品 113,125 元、原材料产品 163,161.47 元)已于 2000 年末付清;员工 29 名由七一有限接纳、21 名离岗职工欠薪等妥善处理。瑕疵:未履行审计程序、"七一"商标未纳入评估范围,但商标金额经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转让经协商一致;2025 年 6 月 30 日开化县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历史沿革有关事项请示的批复》整体确认资产处置合法有效、职工安置完毕、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无纠纷。人员存在承继、业务技术存在一定承继(沿用"七一"商标、部分客户重合),商号经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取得商标权(《商标法》第五十八条、原《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无法律风险。
  • 股东借款:设立之初创始人股东余永松向沈黎鸣借 10 万元(2006 年还清)、向徐志荣借 2 万元(2004 年还清),均按年化 20% 付息、还清后借条销毁、出借人出具《情况说明》确认为借贷关系;孙建英向余曼云借 10 万元(详见二轮问题 2),2022 年本金遭拒收后提存公证,2025 年 11 月 14 日经开化县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达成协议、11 月 19 日开化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浙 0824 民特 604 号)司法确认:双方系借贷关系、利息已结清、自始不存在股权代持。借款不影响股权明晰。
  • 外资股东:2024 年 2 月公司海外营销总监 Parisot Benoit Louis Jean 以 7.3334 元/股参与增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3 月将 0.3%(16.3043 万股)按原价 119.566 万元转让给配偶康佳玲,公司变回内资;已按《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四条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行业不属负面清单(2021/2024 版)禁限类、不涉《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第四条领域;入股资金为其境内收入、不涉出入境与返程投资(37 号文);配偶间平价转让依国家税务总局 2014 年第 67 号公告第十三条属有正当理由,无需缴个税。
  • 股权激励:2022 年 12 月孙建英等 6 名员工以 30 元/注册资本增资(天健验〔2023〕722 号)、2024 年 2 月 17 人(含该外籍股东、余永松)以 7.3334 元/股增资 434.7829 万股(天健验〔2025〕371 号),均签署约定 60 个月服务期及离职回购条款的补充协议;另 2023 年 6 月与黄留留就收购江苏思创 100% 股权签署含经营团队期权激励的《补充协议》,因预期无法完成业绩考核,2025 年 4 月 28 日签署终止协议、团队期权归属黄留留个人。激励对象为董监事、核心管理人员、中层干部及迪思威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均出资到位、无纠纷、无预留份额、无财务资助。
  • 核查程序(律师):查阅破产改制全套批复、评估报告、财务凭证、县政府确认批复;取得出借人情况说明、调解协议、民事裁定书、提存公证材料、还款流水;查阅外资变动的增资/转让协议、工商登记、商务信息报送记录;查阅激励协议、验资报告、员工花名册并访谈;核查实控人、持股董监高、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人、5% 以上自然人股东出资前后资金流水。
  • 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破产资产收购程序合法合规、无国有资产流失;股东借款已清偿、经司法确认不存在代持,股权明晰;外资变动合规;股权激励实施完毕、无纠纷、无利益输送(结论要点)。

执业提示:2000 年前国企破产改制收购的确认路径为"原始批复+评估报告+价款支付凭证+25 年后县政府兜底批复"四层证据;"借款付息 20 年+拒收本金+曾起诉"的疑似代持纠纷,最终以"调解协议+法院司法确认裁定"双文书终局定性,是同类历史悬案化解的范本。

首轮问题 6(2):关于特殊投资条款(首轮,回复第 148-153 页;txt 行 6165-6330)

问询要点:列表说明现行有效全部特殊投资条款(签订时间、主体、义务承担主体、内容、触发条件、效力状态),是否符合《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应否清理;履行或终止情况及有无纠纷;有无附条件恢复条款及恢复后合规性。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现行有效两组均为实控人余永松与增资股东间的服务期约定:60 个月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转让/质押股份、离职等情形按"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价格与原始投资额加年化 6% 单利利息孰高值扣除分红"回购。义务承担主体为股东个人而非公司,逐项对照指引第 1 号列举的八种应清理情形(公司为义务主体、限制发行价格/对象、强制分红、再融资自动适用、一票否决派驻董事、违法优先权、市值挂钩、其他严重损害情形)均不落入,无需清理。
  • 履行情况:股东丁冬华离职,2025 年 11 月 28 日按约定价格 2,014,961 元将 25.8695 万股(0.476%)转让实控人,价款付清、无纠纷;其余主体服务期正常履行。已终止条款为公司与黄留留之间的江苏思创团队期权安排(2025 年 4 月 28 日终止协议),不存在附条件恢复条款。
  • 核查程序:查阅全套工商资料、三会文件、股权变动协议、验资/评估报告、支付凭证、终止协议。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现行有效特殊投资条款符合指引第 1 号规定、不属于应清理情形,履行及终止过程无纠纷、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要点)。

执业提示:新三板挂牌对"实控人回购式服务期条款"采取与对赌不同的宽容口径——只要义务主体为股东而非公司且不落入指引第 1 号八项负面情形即可保留,回复须逐项对照八情形列表论证。

二轮问题 1:关于独立性——迪思威关联混同追问(二轮,回复第 3-19 页;txt 行 46-1020)

问询要点:迪思威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实控人控制企业,与公司注册地址相同,存在关联购销、租赁、资产转让及代收代付。请说明:(1) 合作必要性、注册地址相同原因、存货设备是否混同,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五方面是否混同;(2) 代收代付逐项背景、会计处理(净额法)、有无代垫成本费用,代收代付工程款是否涉及虚开发票;(3) 相关交易是否持续、规范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影响独立性。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并说明混同核查手段(律师未单独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合作溯源:迪思威 2010 年成立(输配电工程施工,实控人控制),2013 年起与公司关联购销;报告期关联销售 554.13/614.37/881.80 万元、采购 169.00/7.77/0.35 万元,另有双向租赁(年 8.54-35.36 万元)、设备资产按实际使用方相互购销调整权属(2024 年整改)、电力增容及屋面光伏工程(37.46-155.82 万元);资金拆借期末余额由 1,347.45 万元降至 57.20 万元。
  • 混同核查:存货、设备物理隔离,2024 年通过资产购销整改设备混用问题;人员、财务、机构独立运作。代收代付(工程款 298.03/73.91/23.81 万元、餐费、水电费、社保公积金)逐项说明背景;代收工程款系因迪思威无法签物资采购合同而由已在国网供应商名录的公司代签合同收款再结算,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三十四条净额法处理;就"13% 产品销售发票进、9% 建筑服务发票出、全额开票净额结算"的发票流,取得开化县税务局 2025 年证明:"未造成少交税款后果,未发现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 结论:报告期末公司已不存在设备混用,代收代付已规范,公司独立性不受影响(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执业提示:"代签合同+代收款项+双向开票"的关联通道型业务是虚开发票高危点,本案以"净额法会计处理+税务机关专项证明"双锚点过关;注册地址相同关联方须以实地核查+物理隔离证据回应混同质疑。

二轮问题 2:关于股东借款——余曼云借款代持排除(二轮,回复第 19-27 页;txt 行 1020-1450)

问询要点:(1) 余曼云(开化县供电局原局长、1994 年退休)出借背景,未约定利率期限却长期付息(年化 20%)的合理性,利息是否实为股份分红款;(2) 孙建英 2000 年出资 12.5 万元中 5 万元来自余曼云借款的认定,调解及裁定中余曼云收到的本金、利息、补偿款明细与孙建英清偿资金来源,是否按同期股份转让价格结清;(3) 双方有无股权代持或利益输送。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

  • 借款背景与利率:余曼云 1939 年生,曾任开化县电力公司经理、供电局局长,1994 年退休;为支持企业发展出借 10 万元。孙建英 2001-2003 年按 20%、2004-2020 年按 16% 付息(每年 2 万/1.6 万元),系参考当时民间借贷利率;与公司分红逐年对照(2001-2005 年公司零分红仍付息、其后利息恒定而分红波动),证明利息非分红款。
  • 清偿明细:借款本金 10 万元(提存公证后提取)+利息 33.2 万元+补偿款 65 万元=108.2 万元;孙建英清偿资金来源经结清前后 3 个月银行流水核查均系个人自有资金。测算反证:若 5 万元出资对应股权,经 2024 年净资产折股(1,111.11 万增至 5,000 万元、4.5 倍)并按 2024 年 2 月增资价 7.3334 元/股计算价值约 165 万元,显著高于 108.2 万元,即孙建英并未按同期股价"溢价"清偿——结合调解协议与(2025)浙 0824 民特 604 号裁定确认双方仅借贷关系,反证不构成代持利益安排。
  • 公司与余曼云往来:2000-2010 年往来借款 64.90 万元已还清(无息)、2000-2006 年返聘技术顾问费 9.62 万元(月均 1,435.82 元,对照《中国统计年鉴-2001》浙江职工月薪 1,089.67 元,公允)。孙建英出具无利益输送承诺函。
  • 核查程序:取得余曼云任职说明、孙建英承诺函、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分红财务凭证、借款资金往来银行流水、结清前后 3 个月流水、调解协议及民事裁定书。核查意见:主办券商及律师认为利息支付合理且非分红款;出资款部分来自余曼云借款、清偿未按同期股价但经司法确认不存在代持;双方不存在股权代持或利益输送。

执业提示:"前官员出借+长付息+拒收本金+曾诉公司"组合是代持审查最敏感场景,本案答法:利息与分红逐年错位对照表排除分红款性质 + 股权价值测算反证未按股价清偿 + 调解协议与司法确认裁定终局定性 + 顾问费对照统计年鉴工资水平,四步论证链条完整。

首轮问题 6(3) 及二轮问题 3(1):业务合规性(首轮回复第 153 页起;二轮回复第 28-31 页)

问询要点:首轮 6(3):招投标获取订单的合法合规(有无未招标项目、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防范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齐备性(含上下游资质)、安全设施验收/消防/从业资质/安全培训、环评验收。二轮 3(1):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混合料及配件销售、自动化检修平台、技术服务、检测服务、光伏发电)是否合法合规。均请主办券商、律师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与核查要点:首轮逐项说明招投标渠道合同合法、报告期无商业贿赂处罚,公司建立《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等内控;生产环节涉危化品(环氧树脂等)的使用已取得相应许可/备案,上下游资质核查齐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消防手续完备,环评均已验收。二轮对"其他"业务逐类披露并取得公司《企业专项信用报告》(报告期内无相关领域违法记录),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认为相关业务合法合规。

执业提示:国网招投标类企业的合规核查标配为"招投标合规声明+反商业贿赂制度+专项信用报告";危化品使用企业须把上下游供应商/客户资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首轮问题 7/二轮问题 4:兜底核查与北交所辅导核查(首轮回复末章;二轮回复第 39 页起)

问询要点:对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开转让说明书格式准则 1 号》《挂牌规则》《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核查有无未披露重要事项;审计截止日超 7 个月(首轮口径为财务报表超 6 个月有效期可申请延期不超过 3 个月)补充披露并更新推荐报告;按北交所辅导监管指引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回复与核查要点:公司及三中介联合核查认为不存在需补充说明的重要事项,期后经营情况已补充披露、推荐报告已更新;截至二轮回复日尚未申请北交所辅导备案,无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四、未纳入详述事项

轮次问题不详述原因
首轮 1、2、4销售与应收、偿债能力及毛利率、采购与存货纯财务类
首轮 3关联交易公允性、资金拆借利息等已在二轮问题 1 详述其合规主线;首轮本问由券商、会计师核查
首轮 6(1)、6(4)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第三方回款、票据、暂收款、税企差异、子公司披露、知识产权继受等财务类为主;子公司及知识产权子问内容以事实披露为主,篇幅所限仅列示

五、待核验/待补事项

  1. 问询函原文缺失:问询要点以回复黑体引用为准(首轮函 2026-01-06、二轮函 2026-02-10 出具,函号未载明)。
  2. 签章页/文号:二轮回复签章日期以 PDF 原件为准【待核验】。
  3. 文本质量:首轮回复表格(2013-2022 年关联交易表)存在列错位,已按上下文校读;个别早期批复文号建议对照 PDF 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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